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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资源费,可别只换了声“可以”

2024-05-14 10:09:25 风电世界

最近隔壁光伏圈与风电行业一样苦恼,都面临着设备价格大幅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却未大幅下降的窘境。

据了解,光伏组件的价格从2023年的1900元/千瓦,下跌至今天的800元/千瓦,降幅达到1100元/千瓦。但光伏电站的投资成本,却仅从3400元/千瓦,下降至2800元/千瓦,降幅为600元/千瓦。也就是说,光伏组件降价的空间,并没有完全体现在项目投资成本上,而是被一对隐形的翅膀带走了。

风电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不久前蒙能3.5GW风电EPC项目的均价达到了2300元/千瓦(包含风机设备),同样是“三北”风电大基地,其他有的项目前期投资却高达5500元/千瓦。这中间的成本,显然也被以不可明示的方式拿走了。

对此,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指出,光伏是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要创新,要绿色,要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要满足共同富裕的要求,而不是一味降电价。比如,某县一年的风光发电量约为400亿千瓦时,如果每度电给当地留下1毛钱,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每年可以增加40亿元,当地领导会更加欢迎光伏企业的到来。

原理是一样的。专家对光伏资源费收取合理性的明示,也完全适用于风电。专家的发声,也正影响到一些地方政府对收取光伏或风电资源费所持态度。这项以前不能明说的潜规则,正逐渐成为受官方认可的新规则。

前不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提出探索对新能源开发企业征收风光资源税。其标准是:若采用从量计征,参考水力发电企业水资源税征收办法,根据风光资源发电量按税额0.005元/千瓦时—0.050元/千瓦时征收。若采用从价计征,参考煤炭、油气等资源税管理办法,根据风光资源上网电价按税率2%—10%征收。

这个标准比上述专家提到的0.1元/千瓦时,相对还更友好些。

其实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行业,都不反对缴纳资源费或是资源税,毕竟大家都要为新能源发展出力。但如果花了度电成本一半的钱,仅买个所谓的支持态度,似乎又有点吃相难看。所以笔者觉得,从地方政府角度,还是要多考虑如何利用资源费或资源税,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力,而不仅仅是批个条子。

有些地方的思路与做法,就让笔者双手称赞。4月1日,内蒙古日报发布文章《乌兰察布探索新能源与传统产业绿色耦合发展新路》,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薛峰青在文章中表示,据核算,乌兰察布市存量铁合金项目如果按照30%的比例开展绿电替代,可以带动新能源开发将近400万千瓦,如果按照50%的比例替代,将新增新能源装机700万千瓦。除此之外,乌兰察布市还积极谋划了一批绿色合金项目,通过新增用电负荷的绿电替代来促进新能源本地消纳。

在引入投资的同时,想着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服务,解决新能源在本地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这样才能让开发企业掏更多钱,为地方经济做贡献。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风电行业,风电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