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5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无废城市建设地方立法。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
源头减量对于缓解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收运、处置压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有积极意义,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
为此,《条例》从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以更高标准作了全面规定,包括: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探索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绿色采购、发展绿色消费、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闲置物品循环使用和快递包装减量。
根据《条例》,上海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办公场所设立办公设备共享区,倡导饮品经营者为自带杯具的消费者提供优惠,倡导旅馆经营者提供续充型洗洁用品,鼓励校园旧书分享等。
同时,上海将探索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回收制度,加大回收力度,还将引导电商、物流等行业制定包装物回收计划,设置可循环包装物回收点,鼓励和支持其利用销售配送网络,开展逆向物流回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