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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氢能车今起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2024-03-01 08:54:04 鲁中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已驶入新蓝海,相较于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被广泛应用的锂电池,氢能源发展略显滞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科技厅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对氢能车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本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到期后再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落实该文件的细节。

氢能作为一种高热量、零污染、储量丰富的能源,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理想的能源类型。其中,交通领域对于氢能的应用目前主要集中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上。

据了解,氢燃料电池是以氢气为燃料,通过电化学反应将燃料中的化学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发电装置,具有能量转换效率高、零排放、无噪声等优点。

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十四五”期间,燃料电池车保有量约5万辆,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至20万吨/年。到2050年,氢气需求量将接近6000万吨,氢能源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的占比超过10%,产业链年产值将达到12万亿元,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山东省,氢能车, 高速公路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