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对于之前发布的公告,本次公布了进出口产品具体的税则,也包含煤炭。
税则显示,2024年1月1日起,恢复煤炭进口关税。普通税率为20%;特惠税率为0;协定税率基本为0;最惠国税率中,无烟煤、炼焦煤、褐煤为3%,其他煤为6%。
按照自贸协定,来自澳大利亚、印尼的进口煤适用的是协定税率,均为0;来自包括俄罗斯、美国、南非、蒙古等在内的其他国家的进口煤实行最惠国税率。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在进口煤价格优势明显,进口零关税的执行下,我国煤炭进口量创下了历史高位。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进口煤炭4.3亿吨,同比增长62.8%。相比之下,2022年我国煤炭进口总量仅为2.9亿吨。
从前五大来源国来看,前11月的进口煤中,印度尼西亚煤占比47%,俄罗斯占比22%,蒙古占比15%,澳大利亚占比11%,加拿大占比2%。
同比增幅方面,1-11月,我国从澳大利亚、哥伦比亚、蒙古国、南非、俄罗斯、美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煤炭数量同比均出现明显增加,同比涨幅分别为1502%、1173%、137%、56%、55%、53%和30%。
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已经步入2024年了。新年上班的第一天,煤价趋稳运行,甚至迎来了小幅的上涨。
在港口市场总体偏稳的走势下,1月2日,北方港口煤价参考如下:
5500大卡:928元/吨(-)
5000大卡:820元/吨(+2)
4500大卡:713元/吨(+3)
但是整体而言,煤价涨跌互现,市场冷清,下一步煤价的发展趋势将会是相对弱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