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到24日在上海举办的第五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转型金融受到关注。专家普遍认为,金融不仅要着眼于“纯绿”或接近“纯绿”的经济活动,还应鼓励发展转型金融。
近日发布的《中国转型金融发展研究》显示,转型金融的概念最早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9年提出,指支持经济主体向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金融活动。广义上,转型金融不仅应包含金融对经济向绿色低碳目标转型的支持,还应包括金融体系为适应经济转型而主动进行转型调整。
中美绿色基金董事长徐林表示,转型金融对中国发展至关重要。新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已经使人们看到做绿色金融投资有利可图、风险不大。但煤炭发电、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工业部门的转型实际上遇到了更大的困难,包括成本增加等问题。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也指出,在转型金融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难点和痛点。在中国,转型经济活动界定标准采用目录形式展示,而仅仅用目录来界定可能会出现一些“假转型”的风险,目录必须结合其它条件使用。
他同时指出,在产品层面,有很多债务型转型融资工具,比如说和可持续挂钩的债券和贷款等,但是基本上没有看到支持转型的股权融资工具;在激励机制方面,需要的不仅是概念层面的激励机制,关键是具体运用怎样的工具;在公正转型方面,同样也面临落地层面的挑战。
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必须通过各类行之有效的政策工具来实现。与会相关专家表示,政策工具可分为价格型和非价格型两大类。价格型工具对负外部性进行定价或者对正外部性进行补贴,以提升绿色项目的相对竞争力;非价格型工具则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形成激励约束,促其行为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基础上,吸收国际转型金融标准的共识,兼顾本国实际,确定了转型金融标准的显著贡献原则、先进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持续监管原则、简便易行原则、动态性原则,并形成了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4个行业的标准初稿。
谈及转型金融的未来,徐林建议,为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供更好、更具体的转型金融政策支持;同时,设计更好的激励机制;此外,监管规则也要做出适应性的调整。转型金融需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逐步细化,不断完善转型金融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