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今年中央财政补助5111万元,支持我省14个重点县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56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据了解,今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设金塔县、平川区、泾川县、文县、庆城县、华池县、陇西县、金川区、红古区、敦煌市、山丹县、漳县、灵台县、榆中县14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56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重点任务是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进秸秆离田利用、规范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开展农作物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监测;秸秆养畜模式县建设重点围绕秸秆饲料加工自动化水平提升和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支持新建或改扩建的饲料化利用主体提升黄(青)贮能力,配备粉碎、压块、造粒等设备,推动秸秆饲料转化增值;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县建设积极开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