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到来之际,最高法发布12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宣传,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共识,展示人民法院湿地生态保护成效。
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为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湿地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本次发布的12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大江大河和重点湖河湿地滩涂保护等多方面内容;保护范围涉及黑龙江兴凯湖湿地、江苏盐城沿海滩涂湿地、福建泉州湾河口湿地等重要的湿地保护区。
这12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的依法妥善审理,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的不懈努力,对进一步加强湿地司法保护具有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