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近期,为贯彻电价文件的宣传普及,薛家湾供电公司营销稽管中心全体上下组织了一次电价文件的学习与解读。
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阶梯电价,一直是造福民生的好政策,经过过调查分析,阶梯电价政策自执行起在保障基本民生、促进节能减排等多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保障民众幸福感,构建优质服务型企业,于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的要求下,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关于完善我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4]842)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在2022年年末对阶梯电价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
此次完善阶梯电价最主要的革新内容是阶梯电价“按月执行”调整成“按年执行”。正常单月执行标准虽然还是是以现在按当月用电量的电费收取,但是在年底对全年用电量进行汇总均分,由此确定每月用户用电量情况,并与用电量挡位进行对比,最终年底的电费收取按照多退少补的方式。例如个别月份用户用电量较大交出了大额电费,经过年底汇总平均后发现并没有达到更高挡位的用电量,因此会收到退补的一笔电费。对于全年用电量不规律的用户得到了更公正负担的用电机制。
经过诵读与讨论后,薛家湾供电公司营销稽管中心全体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与学习,更加明确完善阶梯电价的重要性。阶梯电价造福每一位用户,根据用电量的程度与数额,对阶梯电价不断完善与革新,促进用户按需负担电费,引导用户节约用电、节能减排。此次解读不仅造福广大受众用户,对以后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更对社会发展也注入活力。
责任编辑: 江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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