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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公布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2022-08-11 10:37:40 大河财立方

8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9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实施意愿和推广示范效果等因素,确定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指导试点地方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各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高质量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如涉及金融改革创新事项,应遵循“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北京市密云区、通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阜新市、金普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浙江省丽水市

安徽省滁州市

福建省三明市

山东省西海岸新区

河南省信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湖南省湘潭市

广东省南沙新区、深圳市福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重庆市两江新区

四川省天府新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

甘肃省兰州市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