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沿海省份陆续确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海上风电即将迎来发展机遇期。
据券商统计,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47个在建海上风电项目总容量超过18GW,全国在建、前期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合计规模已超2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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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大力发展海上风电?
从资源禀赋来看,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可用海域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根据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报告,中国水深5~50米海域,100米高度的海上风能资源开放量为5亿千瓦,总面积39.4万平方千米。另外近岸潮间带、深远海也具备较丰富的风能资源。
从发展优势来看,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风电受限制因素较少,更少受占用土地、噪声污染等因素的制约,风力资源明显优于陆上风电。中国海上风电资源多集中于东南部沿海地区,更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可就近消纳。同时由于海上风电具有资源储备丰富、运行效率高、发电稳定、消纳空间大、电网接入便利等优势,能够迅速打开市场。
据世界银行(WBG)分析,全球海上风电技术可开发潜力为710亿千瓦,我们只需要开发出其中的1%,就可满足全球10%的电力需求。
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行业报告》中指出,2021年是全球新冠疫情的第二年,风电行业依然实现了近94GW的新增并网装机,相比于202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量仅下降了1.8%。中国一枝独秀,海上风电增量占全球的80%。
来自中国国家能源局的数据表明,2021年海上风电量接近170亿瓦。这意味着,中国目前拥有全球近一半的海上风电能,在全球540亿瓦的总风力发电量中占到260亿瓦。
自然资源部4月6日公布的《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690万千瓦,同比增长452.3%,是上年的 5.5 倍,累计装机容量跃居世界第一。
上述事实及数据充分表明,我国海上风电发展优势凸显,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发展海上风电也将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战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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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沿海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我国海岸线辽阔,海上资源储备丰富,东部沿海省份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海上风电发展,并将其作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根据相关地方政府相关规划,“十四五”海上风电新增装机超过4400万千瓦,年均新增超过1000万千瓦。
海上风电大基地建设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海上风电大基地可以降低海上风电的开发成本,规模扩大有利于降低设备的采购成本及各种前期费用。针对海上风电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现阶段海上风电集群开发仍有待加强。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为海上风电发展明确了工作重点。《规划》提出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2022年以来,山东省出台海风补贴政策、浙江发布海上风电“十四五”规划目标,江苏、广东两省份在建容量已超过其“十四五”规划累计装机目标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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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规划落地
近期,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东南沿海省市都对海上风电作出了规划,多项顶层规划及政策频频落地,海上风电有望在“十四五”期间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02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风电、光伏发电量占比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国家能源局、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将“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列为重点任务,并提出开展新型高效低成本风电技术研究、开发15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研发远海深水区域漂浮式风电机组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国办函〔2022〕39号),转发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优化风电场布局,鼓励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推动风电项目备案制缩短审批周期,分散式风电发展有望提速。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制修订,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示范,建设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规划》要求,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要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加强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加强前瞻性研究,加快可再生能源前沿性、颠覆性开发利用技术攻关。重点开展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研制、高海拔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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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省力挺海上风电
根据对现有风电装机容量规划的不完全统计,“十四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规划总装机量已超60GW,结合目前各省在建情况,“十四五”末国内海上风电预期装机量有望达到66GW,2022~2025年预计新增装机容量超40GW。
已有多省市在“十四五”规划以及其他能源发展规划中,纷纷出台相关举措及各种扶持政策,以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发展。
江苏省
2021年9 月 13 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根据公示,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总规模909万kW,规划总面积为1444km²,28个风电场场区均离岸10km以上。
与2021年初公布的《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相比,第二次公示对全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进行了部分调整,如规划场址由42个调整为28个,规划面积由1780km²调整为1444km²。
海南省
《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指出:
海南将争取到2025年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0亿元,力争“十五五”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
根据《规划》,海南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应坚持立足本省海上风电市场,面向环北部湾、东南亚等地区出口,形成“内外并重”的市场格局,加快培育本省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同时加大海南风电装备上下游产业链招商力度,争取到2025年建成儋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
山东省
2022年4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透露,将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另外,对于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
按照《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将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力争到2025年实现海上风电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
浙江省
2022年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
将“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集约化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
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641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以上。
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海上风电、光伏装机翻一番,增量确保达到1700万千瓦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新增海上风电装机45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海域,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福建省
2022年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规划》要求:
加大风电建设规模。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在保障国防、海事、通航、生态等要求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有序择优推进《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内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新增开发规模1030万千瓦。
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将加快开发漳州外海浅滩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布局海上风电制氢等氢能产业基地,发展氢燃料水陆智能运输装备,构建形成“制氢—加氢—储氢”的产业链。
广东省
2022年是广东海上风电发展新的阶段,广东将着力继续扩大建成投产装机容量,并发力在全国率先实现海上风电平价并网。
根据广东省2021年6月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广东省 2025年底装机将力争达到18GW(即“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17GW),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并进一步摸查其他可开发的海上风能资源,对发展规划进行修编。《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年产能达到900台(套),基本建成集装备研发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全产业链体系。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支撑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海上制氢、观光旅游、海洋综合试验场等相结合,力争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
2022年4月7日,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规划:揭阳市将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快装备制造、风电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建设,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产业基地。2025年,海上风电投产规模达到336万千瓦。
广西省
2022年6月6日,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广西新增风电装机179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49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0万千瓦。
《规划》表示,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
上海市
2022年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市内非化石能源重点围绕风光布局,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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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降本、技术创新为海风推波助澜
我国海上风电起步较晚,仍存在度电成本较高、技术短板等制约因素。海上风电在经济性上还难以实现全面突破。随着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海上风电市场规模必将迅速扩张。
现阶段,多种因素都导致海上风电开发成本仍高于陆上。因此,要想实现海上风电平价,风机持续的研发投入、风电技术的创新突破都必不可少。
当前,我国海上风电机组主要部件基本实现国产化,达到90%以上。此外,国内企业自主研发的新技术也在不断涌现,2010~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降幅接近53%。另外,风机大型化也能带来小时利用数提高以及各环节成本的下降,能够显著提高效率,从而带动风电行业整体成本的下降。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已逐步形成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风电产业链与供应链。这些都与技术创新驱动关系密切。
《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海洋高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国自主研发制造的抗台风型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在广东并网发电,国内首个“海上风电+储能”海上风电场建设进入储能交付期,多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我国风电尚不具备全面平价上网的条件。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新建风电项目可以实现平价上网。同期,我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降幅接近53%,有望在未来3年内实现平价上网。
业内认为,在“双碳”目标推动下,2022年开始我国海上风电单位造价将进入快速下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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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保持高速增长,尤其2021年受补贴退坡影响,海上风电出现“抢装潮”,风电新增装机容量4757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6.9GW,累计装机近26.38GW,超越英国跃居世界第一。“向海争风”正成为开启东部沿海地区低碳经济发展的“蓝色动力”。
海上风电行业受益于机组大型化,平价上网在即,具备较强成长性。目前欧洲一些项目已经实现海上风电平价,中国或将在“十四五”时期全面走向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