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印发了《河南省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健全安全法治体系、织密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灾害治理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体系等重点任务。
规划指出,截至2020年末,河南省共有各类矿井218处,生产能力为1.55亿吨/年。其中,省骨干煤炭企业所属矿井159处,生产能力13087万吨/年;省煤层气公司所属矿井3处,生产能力81万吨/年;地方矿井53处(不含神火集团),生产能力2026万吨/年;中央企业所属矿井3处,生产能力288万吨/年。
规划提出,精准推进“一优三减”,推动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实现“一矿一面”生产;120万吨/年至300万吨/年矿井,实现“一矿两面”生产;加快基础通信网络升级改造,推动5G技术与煤矿开采深度融合。智能化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生产班单班作业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坚持“以人定产”,逐步将井下单班作业人数控制在500人以内。
规划明确,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建成25处以上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100个以上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40个以上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加强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每年煤矿瓦斯抽采量达5亿立方米以上、利用量达1.6亿立方米以上,突出矿井瓦斯抽采率达60%。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