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电力部门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煤电行业是排放“大户”。在过去几年中,通过降低煤耗等手段,我国煤电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增长有所放缓。
中电联《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838克/千瓦时,持续保持下降趋势。此外,从2006年到2019年,供电煤耗降低对电力行业二氧化碳减排的贡献率达到37%。
但以目前的减排方向和力度,煤电行业如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两大任务尚存压力。因此在2021年,煤电行业需要在保证安全稳定电力供应的基础上,全力加快脱碳进度。
清洁高效不等于脱碳
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电力行业转型取得的主要成就。对于煤电,《白皮书》中提到了两个关键词:清洁、高效。
清洁,即落实2013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要求,减少煤电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国加大对煤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治理项目在各地建设实施,燃煤电厂常规污染物得到了有效控制。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超低排放清洁煤电供应系统。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10月,全国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达到8.9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6%。火电超低排放技术,为大气环境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效,则指用更少的煤发更多的电,提高发电的效率。近几年来,我国积极发展燃煤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这类技术一方面降低了单位千瓦时的煤耗,另一方面严格限制了不环保、热值偏低的煤炭利用。2019年,全国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有111台在运行,超过其他国家的总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约280克/千瓦时。
不难看出,清洁高效的煤电转型思路是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治理的主线相适应,转型效果也相当明显。同时,煤电清洁高效的发展路径让二氧化碳的排放相应降低。在某种程度上,清洁高效对碳达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清洁高效的煤电转型路线,并不适用于“碳达峰、碳中和”两大目标的达成,因为解决污染问题不完全等于解决碳排放问题。这里所说的清洁,主要是为了扭转能源领域一直以来粗放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它对降低碳排放有所助力,却并非瞄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设。所以,它和《巴黎协定》“清洁发展机制”中的“清洁”存在明显区别。
当前,全球各国都在努力实现《巴黎协定》的清洁目标。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因此从
2021年开始,煤电在继续坚持“清洁高效”的同时,还应把“脱碳”作为同等重要的目标。
先要解决隐性过剩
当前有观点认为,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首先要停止新建煤电项目。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统计,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煤电的储备项目仍有近1.5亿千瓦。对于这些已经核准的项目,有业内人士认为应采用碳预算来推算,以确认是否要开工。
严控新建项目,是为了避免出现煤电产能过剩,进而减少碳排放。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也提出,2021年应“积极稳妥解决过剩产能”。要落实其中的“积极稳妥”,不应只把目光放在新增煤电项目数量是增是减上,而应从实际效果和市场需求出发,化解不必要的过剩产能。
实际上,从2012年起,我国一直着力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问题。《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已累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超过1亿千瓦。
但从市场需求看,煤电行业仍存在部分隐性过剩。所谓的隐性过剩,其实就是一种不明显的过剩。比如,有些地区煤电装机过剩,并非因为消纳难,而是因为煤电已经超出当地生态承受能力,导致难以解决用水以及煤矸石等废弃物的利用处理等问题。
我国煤电布局一直遵循两大原则:一是选择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且水资源有保障的地区,以变输煤为输电;二是选择交通便利、靠近消费中心的地区,如路口、港口等,以便煤炭输送和电力输送。经过多年发展,煤电实际上大局已定、布局已稳,过剩是局部问题,但也有存在。且这种过剩,会因政策调整而出现变化。因此,需要及时根据市场、生态环保政策以及地区发展水平提升等变化,对煤电装机结构进行“微调”。
从供应端看,要主动配合当地生态环保政策落实,调整装机规模,以减少隐性过剩。未来几年,随着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生态工程和战略的推进,原有的“以电定产”将转变为“以水定产”“以生态定产”。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水资源、沿岸大气及主要城市群造成生态压力的煤电项目,需要及时消减和调整。
从消费端看,一些经济发展较慢的内陆地区,可能过去因距离煤炭产地较近而布局了很多煤电。现在需要通过计算,衡量这些煤电的性价比,如果不能够在电力市场上竞争运行,则无需继续亏钱改造产能,而应该果断化解。但无论怎么调整,都要以稳妥为主线,切忌疾风骤雨式的压减。即便我们走上脱碳之路,供应稳定也是首要前提。
行业要打破惯性思维
不久前,中国社科院曾对“国际碳中和”进行研究,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12月,金融市场上已有30多家全球性银行和保险机构宣布将停止为煤电项目提供融资和保险服务。金融刹车其实是个明显又危险的信号,它让我们看到,煤电的发展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
首先是经济。在进入新常态以后,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就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对能源领域来说,就是要提高能源资源总体利用效率,以煤电扩张为主的粗放式发展必将不再出现。
其次是环保。2020年年底,蓝天保卫战第一阶段顺利收官,为了巩固既有成果,我国仍需通过大力改善能源结构、强化空气污染源治理,巩固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对煤电来说,这已经是一种持续的“紧箍咒”。
再次是城镇化。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度不同,但城镇化已经进入中后期。新型城镇化则是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主线,许多超大、特大、大型和中等规模的城市将不得不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并尽早转入深度减排,许多特色小镇也会如此。
这些都意味着煤电新增和扩张的窗口,在“十四五”期间会被彻底关上。老路已经不好走,“碳达峰、碳中和”又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节点,煤电行业需要加快转型,把眼界放宽,寻找到匹配能源转型趋势的机会。未来,在以电力为中心的现代能源体系中,煤电生产者应把自身打造成为绿色、多元的电力供应者。实现多元化,除了积极适应绿色市场、主动匹配脱碳需求,还需要摆脱惯性思维的支配。
以“煤电灵活性改造”为例。近年,借助本身的技术进步以及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手段,不少地方的煤电实施了灵活性改造。由于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了明显作用,有人就认为,灵活性改造将是煤电发展的必然路径。这就是一种惯性思维,事实上,实现灵活性调节的手段还有很多,比如储能、水电等。即便是本身不够灵活的风电、光伏,与储能、水电“打包”形成新业态之后,也能弥补自身灵活性的不足。
所以,灵活性已非煤电独有,也不是行业必走的路径。未来是否要改造,取决于当地能源结构、电力供应结构,以及哪些技术更具竞争力、改造成本能否传导等多重因素,切忌一概而论。
(作者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