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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煤炭行业十大新闻

2021-01-05 10:28:17 中国煤炭报

1、行业疫情防控与保供稳价贡献突出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复工复产,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稳定煤炭价格。

2020年1月30日、2020年12月16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两次向全行业发出疫情防控、保供稳价的倡议书。大型煤炭企业积极响应,发挥表率作用。截至2020年3月中旬,7家亿吨级煤炭企业煤矿复工复产率达到100%,全国大型煤炭企业煤矿复工复产率超过96%,100余家电力、钢铁等下游用户给煤炭企业发来感谢信。

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捐款捐物,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驰援武汉。众多煤炭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弃节假日休息,坚守保供一线,做到安全供煤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据不完全统计,各煤炭企业累计捐款超6.5亿元,选派了264名医护人员支援武汉抗疫一线。

2、2021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中长期合同签约量达13.75亿吨

在2021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大会期间,煤炭上下游企业共签订煤炭中长期购销合同量13.75亿吨。

近年来,随着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逐步完善,中长期合同制度对于稳定煤炭市场的“压舱石”作用越发凸显,煤炭产运需衔接更加协调。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领域从电力行业扩大到了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全国履约率保持在90%以上。特别是2020年,在疫情对煤炭供需造成较大冲击的情况下,煤炭中长期合同执行率仍在95%以上。同时,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运行在合理区间。

3、《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再次明确煤炭基础能源地位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煤炭仍是保障能源供应的基础能源。我国加快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开采和改造,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建成一批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煤炭消费中发电用途占比进一步提升;煤制油、低阶煤分质利用等煤炭深加工产业化示范取得积极进展;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好转。

4、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提速

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矿智能化建设提速。指导意见提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此后,山东、山西等省份陆续出台地方煤矿智能化建设方案。2020年9月24日,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山东召开。71处煤矿进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名单。

5、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揭牌

2020年12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揭牌。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制定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参与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等。

6、山东省、山西省整合重组省属煤炭企业

2020年下半年,山东省、山西省先后整合重组省属煤炭企业,分别组建了新山东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

重组后的新山东能源集团注册资本247亿元,资产总额6300亿元,煤炭产能近3亿吨。

晋能控股集团注册资本500亿元,总资产达1.11万亿元,职工47.3万人,煤炭产能约4亿吨,电力装机容量3814.71万千瓦,煤机装备制造资产规模368.65亿元。

7、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包括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为2个专题、9个专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9个专项之一。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2019年8月26日,《资源税法》通过审议,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法》规定,煤炭原矿或选矿税率为2%至10%,煤层气税率为1%至2%。

与现行资源税制度相比,《资源税法》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一是统一了税目,将所有应税资源产品都在税法中列明,共计164个税目。二是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的权限,对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明确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三是规范了减免税政策,如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层气免征资源税。

9、我国煤矿快速掘进技术取得突破

2020年11月26日,全国煤矿快速掘进现场交流会在陕西省榆北市召开。

相比采煤,我国现代化掘进体系成为煤矿智能化建设的短板,掘进效率低是制约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关键。全国煤矿快速掘进现场交流会透露,目前全国已建成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123个,具备环境感知、自主导航、自动截割等功能,部分煤炭企业围绕掘进智能化正开展一系列探索研究。在智能快速掘进方面,陕煤集团榆北煤业曹家滩公司创造了单巷91米/日、2020米/月的纪录。

10、动力煤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

2020年6月30日,动力煤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成为继焦煤期货、动力煤期货之后,在国内上市的第三个煤炭金融品种。作为价格的保险,动力煤期权是对动力煤期货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引导更多客户参与交易,优化市场投资者结构;有利于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更好满足产业企业多样化精细化避险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更好服务煤炭和电力市场化改革。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