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市在江苏省2019年度各设区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位于全省前列,2018年、2019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额完成4.73%的年度下降目标,被省生态环境厅点名表扬。
“十三五”期间,苏州市以碳排放强度目标下降为中心,以产业低碳转型升级为主线,持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深化拓展低碳城市试点、全国低碳日宣传、碳市场基础建设等工作。在省2018年、2019年江苏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中,取得综合得分分列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苏州市严格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要求,将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层层分解,按期对各地碳排放下降任务开展审核,确保任务落地、工作落实。经省生态环境厅考核,2018年、2019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1.113吨/万元和1.080吨二氧化碳/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92%和4.96%,超额完成4.73%的年度下降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州市将持续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有衔接,强化了与节能减排、数据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