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26日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 新能源省级遴选企业结果的公告,9家光伏发电企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选云南省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投资企业名单。
10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6个州市上报的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初选投资企业进行了省级遴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9家光伏发电企业,9家风电企业入选。
入选的风电企业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