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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增加汛期监测频次 严防企业偷排偷放

2010-07-01 13:24:47 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近日要求各地强化环境监管,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等的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工作,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汛期水质变化情况,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济南市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小清河、漯河、徒骇河沿线的济钢等20余家企业排污口实施驻厂24小时盯防,不定时突击夜查。在对大辛河等8条污染较重支流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基础上,加密监测频次,对各类高氨氮值废水进行色质联机分析,并建立相应图谱库备查。

济宁市开展集中整治违法排污百日会战,对17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98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改。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治理。对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的重点区域,限期3个月内完成治理任务。

威海市实施“一河一策一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对20条入海河流逐条制定了详细的监管治理方案。对排污量占全市85%以上的100家企业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滨州市对128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旬至少进行15%的抽查、监测;对所辖省控重点排污企业排污情况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监测;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口水质至少每天进行一次检查、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污染隐患。

蓬莱市严格环境监管,采取巡查、暗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化工、电镀、尾矿库、医疗等环境风险源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落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确保汛期饮用水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管,防止二次污染。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山东 汛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