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今日通报了2010年6月中旬七起煤矿较大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6月中旬,煤矿事故多发,发生了7起较大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现就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6月10日,四川省长宁县长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该矿为乡镇煤矿,属资源整合主体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在石门揭煤过程中,未及时采取顶板支护等石门揭煤安全措施,迎头煤体跨落引发煤与瓦斯突出。
6月11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3人。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矿井。初步分析,井下作业人员在工作面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违章启动刮板输送机,机头突然翘起导致事故发生。
6月13日,北京京煤集团长沟峪煤矿发生一起煤炭埋压事故,死亡3人。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低瓦斯矿井。初步分析,在-140m水平北一石门煤仓装车时,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人被煤仓下口涌出的煤炭埋住。
6月13日,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平煤股份十三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在掘进瓦斯抽采巷揭穿煤层过程中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
6月13日,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平岗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矿井。初步分析,东一采区右四路回风巷掘进过程中遇到断层破碎带,在施工巷道上、下帮锚网支护时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
6月15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石门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技改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未采取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也未执行到位,没有坚持先抽后掘,掘进施工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
6月16日,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开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人。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整合技改矿井,高瓦斯矿井。初步分析,作业人员未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违章爆破引起局部瓦斯爆炸。
以上7起事故,从事故类别看,瓦斯事故相对多发,共发生5起,其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4起;从企业性质看,国有重点煤矿事故比较集中,共发生4起;其中湖南省邵阳市连续发生2起。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存在煤矿安全监管不严格、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不深入等薄弱环节。
通报要求:进一步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禁风流短路和不合规定串联等现象,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定期调试、校正瓦斯传感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违章爆破。
切实加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力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应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的矿井,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对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而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要坚决依法关闭。
深化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到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事故多发的地区,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并在媒体公布处理结果。
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度。要加大对技改、整合矿井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或改扩建煤矿在未竣工区域组织生产的行为。在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的同时,要依法加大对国有煤矿执法力度。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非法生产导致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