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有关财政部继续补贴燃料电池汽车的建议,国家财政部回复表示,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应当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补贴退出。
据当时陈虹在“两会”上建议,在燃料电池购置方面,2019年后允许地方补贴继续保持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同时建议财政部在2021年后继续对燃料电池予以补贴,同时,在加氢站建设和加氢费用方面同样建议予以支持。
对此,财政部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予以补贴,其中包括燃料电池汽车,但考虑到燃料电池汽车成本大、产业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在多次政策调整中均保持补贴力度不变,目前在普遍要求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允许地方继续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予以补贴。但是,长期执行补贴政策也使得部分企业患上“政策依赖症”,这难以应对全球市场竞争。
因此,财政部认为,一方面,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应按照既定政策退出,另一方面,应加强新能源汽车免限行、免摇号、通行权利便利等非财税政策引导。同时,在加氢站建设和加氢费用予以财政补贴上,2019年,中央财政根据工信部审核结果,已经下达了充电基础设施奖励金19.2亿元,地方可统筹用于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