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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低碳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16日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明确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其中,禁止类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明时间的现有产能要按期限退出,共包括6大门类、19条管理措施。限制类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包括两大门类、5条管理措施。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须执行该负面清单。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海南,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