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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全面展开

2010-06-22 07:59:57 国家发改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要求, 5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部署动员大会。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同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迅速组成31个联合检查组。从6月2日开始,价格监督检查司抽调全司处以上干部,带领31个联合检查组陆续赶赴各地,进点开展直接检查和重点督查工作,至6月10日,31个联合检查组已全部到位,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全面展开。各地电力价格大检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全区电力价格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物价局局长马志歧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田玉宝同志任主任,负责处理电力价格大检查日常工作。为指导各地检查工作,监督大检查过程中行风建设和检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自治区还专门成立了督导巡视组。

山东省各级物价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电力价格检查领导小组,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清理政策先行

河南发展改革委规定,从5月12日起,取消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越权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措施,并严格执行对高耗能企业新的差别电价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明文规定,从6月1日起,清理整顿优惠电价措施,坚决取消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和工业园区的优惠电价行为。

截止6月10日,已有上海、江苏、山东、福建、广西、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甘肃、宁夏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发文,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

三、重视宣传报道

湖北省邀请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省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宣传检查工作,并要求各检查组按时提供电力价格大检查典型案例,省物价局将选择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福建省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将6月至12月的检查任务进行了细化。同时,加强宣传报道,一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上报检查部署等情况;二是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开展节能减排电价大检查的工作安排;三是跟踪报道检查的相关信息,宣传检查的进程和成效,收集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向社会通报。

甘肃省省级层面成立了4个重点检查组,检查组长由省发改委同志担任,为加强检查信息汇总和宣传工作,还专门成立了1个信息报送和宣传组。

四、创新方式方法

云南省三级联动,真抓实干。全省电力价格大检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将全省16个州、市分为三个片区,由六部门组成3个电价督查组,对各州、市的电价检查进行督查;二是从全省抽调检查骨干50多人,对全省的火力发电企业和16个州、市电网企业进行直接检查;三是要求各州、市抽调检查骨干,对辖区内的全部县级电网企业进行直接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100%。

河南省紧紧围绕节能减排中心工作,抽调各地检查骨干力量,由省统一编排,组成省发展改革委电价检查组,采取异地检查的方式,直接下查到县级单位。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派出检查各市、各脱硫电厂及各县供电公司的100多个检查组,近千人已分赴各地开展检查工作。

辽宁省将全省650余家高耗能企业列表下发各地,要求对每个企业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彻底排查。

五、加大检查力度

河北省物价局从全省抽调50余人,组成11个检查组,对40余个发电企业和10个市级供电公司进行直接检查。同时,省局抽调20人,每个市抽调1人,会同环保、电监部门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和2个督导组,指导督促各地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东、中、西3个大区巡回督查组和14个直接检查组,对全区14个盟市所有发供电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目前,甘肃省已组成市州检查组30个,110人参加检查。山东省组成27个检查组,83人参与检查。福建省共抽调174人参与省级组织的检查工作。




责任编辑: 江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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