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福建省领导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强降雨和雨季期间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6月14日,福建煤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雨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是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严格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二是全面加强矿区巡查,切实落实排水措施,严防强降雨和雨季期间补给水充足引发水害事故;三是强降雨期间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同时,局值班领导于第一时间与各重点产煤市、县(区)煤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通电话,要求相关部门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启动预案,做好各项工作。
《紧急通知》下达后,福建省能源集团、各产煤市、县(区)迅速行动,全面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龙岩、泉州市责令强降雨期间全市煤矿停产撤人,三明市于6月14日组织2个检查组分别赴大田、永安、清流、将乐县督促检查煤矿企业执行停产撤人和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永春县煤行办全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驻矿区,加强对重点煤矿企业和部位的排查。截止目前,福建省煤矿未出现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