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采煤
  • 山西出台“十二条”措施严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山西出台“十二条”措施严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2010-06-21 08:55:01 新华网

18日,针对晋煤集团郊南煤矿“6·3”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这个规定涉及煤矿兼并重组、煤矿复产验收、各类灾害事故防治等十二条具体措施。

在这“十二条”具体措施中,山西省要求进一步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推动兼并主体切实到位,严禁非主体企业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要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生产作业。

“十二条”要求,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进入煤矿承揽工程。山西今年将关闭1031处矿井,严禁列入关闭计划的煤矿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并严禁向其提供生产条件。盂县辰通煤业公司“5·18”瓦斯爆炸事故、郊南煤矿“6·3”透水事故都是受利益驱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都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山西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生产。“十二条”还对瓦斯、水害、火灾、煤尘、顶板等煤矿灾害的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

“抓好经济工作是政绩,抓好安全工作同样是政绩。即使是其他工作抓好了,安全工作抓不好,也不能算是政绩。”山西省长王君在谈到今年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时,一再强调各级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理念。

2009年,山西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18人,下降27%,其中,煤矿事故起数下降40%,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28。今年1-5月份,山西省发生煤矿事故23起,死亡90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34人,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07。

去年,山西省投入安全生产资金达17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近20亿元,各级政府及企业投资5.57亿元对1054座尾矿库进行了闭库治理。去年,山西对1828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 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