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第四批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名单,全国有25省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84家试点即将运行。通知要求电网公司必须要积极支持试点项目落地,加强合作,加快办理电网投资建设、资产评估、股东意见、并网接入、供电服务等手续,切实支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并要求各牵头单位每个月上报一次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通常是在每月5日上报,节假日可以顺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以来,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批复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第四批增量配电网试点名单公布后,已累计有404家增量配电网试点已经或者将要投入运营。为了解决前三批增量配电网试点落地难题,此次文件要求加强过程管控,建立试点项目评价跟踪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价工作,评价试点项目的改革成效和电网企业支持配合改革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