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7〕72号)要求,安徽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和研究机构对《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报告》。“十三五”以来,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安徽省燃煤火电建设放缓。
2016—2017年,仅建成淮北平山电厂2号机、利辛板集电厂、皖能铜陵6号机等5台“十二五”结转燃煤火电机组,新增装机331万千瓦,完成规划目标的24%;在建蚌埠电厂二期、钱营孜煤矸石、神皖庐江电厂、华电芜湖3号机等7台机组,装机424万千瓦;华能巢湖电厂二期、阜阳华润电厂二期未能如期开工,大唐滁州电厂尚未核准,列入规划的煤电储备项目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
燃煤火电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累计淘汰关停小火电机组6台、44.65万千瓦,完成规划目标的90%;完成3205万千瓦的超低排放改造和1300万千瓦节能改造任务,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了63%、44%和29%,全省煤电平均供电煤耗297克标煤/千瓦时,电网线损率下降至7.18%,提前2020年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