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9日获悉,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并于即日起执行。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积极性,《制度》规定,对查实的隐患,要给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奖金额度按下述原则确定:举报的隐患使煤矿企业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举报的隐患使煤矿企业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举报的隐患使煤矿企业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紧急避免了事故发生的,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