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印发了关于《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逐一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系统排查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通知,此次安全“体检”对象包括: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千米、单班下井人数多六类矿井。
通知明确,安全“体检”工作在各省级安委会领导下,由省级煤矿安监局牵头负责,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参加。
此次安全“体检”从2018年12月开始,至2019年6月底结束,其中包含确定矿井名单,组织煤矿自检自改和督促整改隐患,开展安全“体检”式重点监察,督办煤矿整改重大隐患和问题四大步骤。
通知指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防控重大风险和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聚焦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体检”。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开拓部署和采掘接续情况,通风系统运行情况,重大灾害和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管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此外,针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采深超千米矿井,单班下井人数多的矿井六类矿井,通知还明确要求,应结合各类矿井特点,将相关内容列为安全“体检”重点。
通知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自检自改,开展“体检”式重点监察,严格依法处置,用好“体检”成果,严格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