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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报告:中国应出台专门海上风电法规

2010-06-10 08:16:47 中国能源网

根据各省上报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初步统计,在未考虑电力市场消纳的情况下,2015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有望达到1500万千瓦,2020年有望达到3000万千瓦。

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5省份的海上风电规划装机规模为1010万千瓦,其中,近海590万千瓦,潮间带420万千瓦。到2020年,以上五省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为2280万千瓦,其中,近海1170万千瓦,潮间带510万千瓦。

6月7日,世界银行发布了其最新的研究成果《中国海上风电及大型陆上风电基地面临的挑战:实施指南》,其中建言中国对于海上风电发展出台专门的配套法律法规,以满足中国未来海上风电发展的需要。

此外,报告还认为中国海上风电电网的建设至关重要,同时建议中国对于开发潮间带风电进行试点。

风电快速发展的同时,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的海上风电却面临着许多的潜在问题。报告显示,对于已经开发或正开发海上风电的国家,其所制定的法规制度的许多方面会有缺陷,这些问题在项目审批方面尤其明显,因为许多情况下,现有的法律法规是针对如石油、天然气或海运方面的规定,这些法规被用于对海上风电开发活动的审批,会严重防碍海上风电的发展,并使审批手续繁杂并带有不确定性,从而加大项目成本,造成时间拖延,最终增加失败的风险。

而中国在发展海上风电的过程中也会面临这种法规上的缺陷,对此,报告认为,中国政府应建立一套适当的法律法规,专用于海上风电开发。

根据其它国家的经验,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定、复杂,以及过度约束,都会对投资者信心造成伤害;如在荷兰,鼓励政策摇摆不定,已成为该国风电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

而另一个对于海上风电至关重要的上网问题,报告认为,应该考虑为批准建设的示范项目提供免费上网,并新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建设海上风电电网,或扩大现有电网公司业务,负责海上风电上网。

此外,因为潮间带风电场的开发成本可能会低于中深海域海上风电,报告认为中国要想成为先驱者,需要在实践中学习和创新,启动相关试点,并对示范项目投入有充分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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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风电 潮间带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