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8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立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审议。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运筹帷幄,始终牢牢把握发展全局和战略主动,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上半年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主要宏观调控指标处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一)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总体要求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坚持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主要宏观指标总体稳定。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连续12个季度稳定在6.7%—6.9%的区间。前7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2%。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880万人,同比多增25万人;二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7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国际收支基本平衡,7月底外汇储备保持在3.1万亿美元左右。内需结构持续优化。消费提质扩容积极推进,前7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3%,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29.1%,信息、文化、旅游等消费旺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其中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8.8%、7.3%,农业、教育、卫生等领域投资分别增长15.5%、9%、11.8%。三次产业发展协同性较好。农业种养结构调整优化,夏粮再获丰收,夏播基本结束,秋粮作物长势正常。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6%,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6%,生产性服务业强劲扩张。发用电、货运量等实物量指标较快增长。
(二)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要求,各部门聚焦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重点领域风险总体可控。在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房地产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防风险举措,结构性去杠杆有序推进,上半年市场化债转股新落地项目253.8亿元,宏观杠杆率增速放缓,金融乱象得到初步遏制,部分野蛮生长的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影子银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从发散状态向收敛状态转变。财政金融运行总体稳健,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10%,7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增长8.5%,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长10.3%。房地产市场调控持续加强,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总体得到较好控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新增资金、项目、举措进一步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下达,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金融、网络等扶贫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前7个月全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9%。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减少。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启动实施。
(三)以主动开放促深化改革,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释放。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求,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范围扩展层次提升。坚持把共建“一带一路”打造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最广泛国际合作平台,国际产能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工作扎实推进。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公布实施。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出台。汽车、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下调。前7个月以人民币计价的货物进出口增长8.6%,其中出口、进口分别增长5%、12.9%;以美元计价的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5%;对外投资增长14.1%。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扩围,“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方案出台,企业开办时间、证明事项进一步压减,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产权保护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全面理顺。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显现。财税金融改革深入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领域推进,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原油期货成功推出,A股正式纳入明晟(MSCI)指数。
(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提出的“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供给体系存量调整、增量优化。以处置“僵尸企业”为抓手,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严控“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控电解铝等新增产能。推动煤炭等优质产能释放,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供给结构优化改善,前7个月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9%,快于整体工业;上半年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7%,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实体经济效益提升。下调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实施定向降准等措施,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大物流、网络等降费力度,减税降费对促进发展、扩大税源、惠及企业与群众的效应不断显现。前7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7.1%;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成本费用同比下降0.38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46%,提高0.4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为56.6%,下降0.5个百分点。企业经营活动总体平稳。7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2%,连续24个月位于荣枯线以上;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连续11个月保持在54%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
(五)强化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新动能快速成长壮大。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扎实开展工作,创新对实体经济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强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效继续显现,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提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深入实施, 5G标准制定取得关键性进展,高性能服务器CPU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实现突破。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鼓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政策出台实施,上半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31.3%。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启动。加快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扎实推进,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前7个月全国日均新设企业1.83万户。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设立,产业集群建设研究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前7个月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8.6%,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增长68.6%、14.5%、21%。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正在向企业生产、居民生活广泛渗透。
(六)统筹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更加明显。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要求,各部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举措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再上新台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出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现。粮食不合理库存加快消化。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进城落户门槛持续放宽,区域性中心城市要素吸纳能力增强。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统筹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沿海、沿边、内陆地区联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出台实施,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转型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继续取得积极进展。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发展较快,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回暖,东部地区新动能继续集聚。对口支援、对口合作、承接产业转移、飞地经济等深入推进。新增长点增长极加快培育。自贸试验区、国家级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重点功能平台引领效应凸显。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求,各部门扎实开展重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6%,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8%、6.8%。重点群体就业得到较好保障。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有序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截至7月1日,高校毕业生签约率达68.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步增长,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结合实际加快出台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行动方案或实施清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公共服务工程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水平继续提高。在全国推开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抗癌药降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普惠性幼儿园、母婴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持续加强。上半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62.7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08.6万户。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总的看,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我们主动积极应对一系列风险挑战,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提高了发展质量效益,增进了人民福祉,既保持了“稳”、也实现了“进”,经济发展韧性包容性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经济思想生动实践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跟核心、共同奋斗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
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的同时,必须看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国内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在外部冲击下趋于显性化,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领域一些矛盾和问题犹存。
综合来看,上半年经济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总水平、国际收支平衡等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财政收入、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体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指标进一步改善,计划完成情况总的是好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国内一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与外部环境冲击交织叠加,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难度有所加大。对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表,当前能耗强度、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棚户区改造等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展顺利;经济增长、就业、物价、货物进出口等主要预期目标经过努力能够完成;但完成消费、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仍需付出更大努力。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财经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在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强化创新驱动、提升质量效益、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内需等方面取得扎实进展,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抓住主要矛盾,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加以解决。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精准施策,扎实细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宏观政策统筹协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办法。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各项措施,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的支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切实推进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二)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防风险的前提下加强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资金保障,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落地。积极吸引扩大民间投资,切实落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落实好降低汽车、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营造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坚持企业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着力壮大新动能,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落实好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动“双创”再上新水平,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打通去产能的制度梗阻,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落后过剩产能退出,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力度,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推动降成本各项政策取得实效,确保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及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
(四)扎实有效推进三大攻坚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通过机制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落实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精准脱贫,加快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动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持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五)加大重点难点领域改革力度。继续研究和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精准发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着力完善产权制度,加快审理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加快人才、土地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配售电改革。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六)加快落实对外开放重大举措。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纵深发展,继续落实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拓展多元化市场稳定外贸。主动扩大进口,落实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精心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创造更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落实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重大举措,坚决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对外投资,完善以备案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继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七)激发城乡区域发展新活力。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板块联动,促进协调协同发展。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抓紧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市群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举措,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八)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把稳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工资、教育、社保等基本民生支出。稳步提升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和收入分配领域配套改革,促进科研人员、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补齐公共服务供给短板,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公共资源配置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扎实推进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做实做细做深社会稳定工作。密切监控有关重要产品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做好市场保供和物价稳定工作。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面临的风险挑战有所增多,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经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尽心尽责把各项工作做好,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