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强煤矿的管理,达县制定了一系列追究制度,扎实搞好煤矿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每年县政府都要和26个产煤乡镇的乡镇长签订目标安全责任书。县煤管局也和县政府签订责任书,全县6个煤管站也分别和煤管局签订责任书,目的是维护煤矿安全,划分责任,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二是全县有生产矿再建矿59个,业主向煤管局签订目标责任书,而且业主还要缴纳煤矿风险抵押金200万元,才能生产,班组向矿长签订目标责任书,个人向班组签订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三是6个煤管站共有48个煤管员,落实驻矿制度,督促煤矿认真落实责任,要求业主把握好安全形势;四是配合公安、安监、国土、工会等部门齐抓共管,把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