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出台,明确塌陷地治理路线图。计划到2020年,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采煤塌陷地的80%以上,新增塌陷地实现同步治理;地方政府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
根据《方案》安排,到2020年,全市治理采煤塌陷地38.45万亩。包括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10.55万亩。《方案》就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表、路线图作出部署,明确轻度塌陷区主要采用农业复垦方式,中度塌陷区实施上粮下鱼生产格局,重度塌陷区则采取生态治理方式。对面积较大且程度中度以上的复合型塌陷区,采取产业综合治理,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光伏发电以及旅游观光等适宜产业。
在治理配套政策方面,《方案》提出研究制定无法复垦采煤塌陷地的开发利用政策,推进采煤沉陷区各产业协调发展;完善采煤塌陷地流转政策,引导采煤沉陷区土地规模化经营;探索建立允许治理主体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商业开发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并享有其开发治理地块优先受让权的机制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