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对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企业,我省将按国家规定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由每度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由每度0.20元提高到0.30元。省长蒋巨峰6月1日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时,作出上述决定。
会议从12个方面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作出部署。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铁的手腕和综合性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二是明确各地区、各行业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从严问责;四是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争按国家要求在3季度前完成关停落后产能任务,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严格实行项目“区域限批”;五是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合理增长,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六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向能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短平快项目倾斜;七是规范和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八是推动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九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建立经常性督查制度;十是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机制建设,特别是在重点地区和各级公共机构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十一是推动全民节能减排;十二是加强预警调控,实施全过程监测。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推进2010年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确保下降6.6%,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达标排放率在90%以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强调要强化措施,积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鼓励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优化台商生产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更多台资企业来川投资,促进来川投资的台资企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
会议听取了汶川地震省定12个重灾县(市、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中期评估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工业“7+3”产业、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听取了富民安康工程2009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2010年度项目安排方案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省政府6月份重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全省灾后恢复重建现场会精神,推广灾区经验,推动全省工作;加快推进玉树地震四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抓紧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民生项目恢复重建;跟踪落实“天府四川宝岛行”相关交流合作协议,做好第六届泛珠三角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相关工作;制定加快推进彝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