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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国发行地方债2195亿元

2018-04-19 09:25:33 北京商报   作者: 蒋梦惟 杨忆霖  

4月18日,财政部举行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娄洪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改革,一季度,湖北、新疆等10个省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合计2195亿元,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分别发行1426亿、769亿元。北京商报记者计算发现,今年一季度的发债额约为去年全年的5%。

娄洪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重大风险。首先会重点保障地方政府债券平稳发行,合理设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品种、期限和节奏,防范地方政府债券未足额发行风险。其次会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强化地方财政部门市场化意识,完善信用评级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此外会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建设,挖掘不同类型投资者需求,促进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与此同时,会完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管理,科学确定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此前披露,去年我国地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6万亿元,比2016年减少1.69万亿元。具体来看,2017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包括当年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债务限额内发行的政府债券与用于偿还非政府债券形式置换债,其中置换债较2016年发行的规模减少了2.11万亿元。王克冰表示,置换债券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截至2014年底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总规模是被锁定的,随着置换工作顺利推进以及地方自行化解部分存量债务,待置换的存量债务有所下降。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能源经济,一季度,发行地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