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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月1日起天然气每方降价1毛6

2018-03-28 08:57:31 南宁日报

3月27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4月1日起,广西将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目前已开通长输管线的设区市、县(市、区)的城市燃气企业销售给各用户的销售价格要相应降低,居民气价和非居民气价都将相应下调。

居民用气价格将下降0.16元/立方米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下发通知显示,今年4月1日起,南宁市的第一阶梯居民气价从原先的3.22元/立方米调整为3.06元/立方米。

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阳以一个家庭月用气量约20立方米为例算了一笔账:“月用气量20立方米属于第一阶梯居民气价范围,因此调整后该用户的用气价格为3.06元/立方米×20立方米=61.2元,比调整前3.22元/立方米×20立方米=64.4元,每月节省了3.2元。”由此看来,一年下来,该用户可以省下约38.4元。

各档气量价格依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一直以来,广西实行的是阶梯气价制度,此次通知上公布的调整价格是各市第一阶梯居民气价,那么第二、第三档的居民气价又该如何收费?自治区物价局负责人解释,以南宁为例,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调整气价后,依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为3.06元/立方米,第二、第三档气价分别为3.67元/立方米、4.59元/立方米。

非居民气价将同步同幅度降低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包括CNG母站销售给子站(标准站),以及销售给车主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4月1日起,非居民气价也将在现行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同步同幅度降低0.16元/立方米。

为切实降低非居民用气负担,结合这次管输价格的调整,广西将各地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90元/立方米。如果非居民气价在现行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同步同幅度降低0.16元/立方米之后,实际销售价格仍高于3.90元/立方米的,也必须降至3.90元/立方米以内。燃气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大小,给予用户优惠,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广西,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