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扶贫办对驻马店市光伏扶贫村级小电站建设计划的核准结果,“十三五”期间,驻马店市共规划建设村级小电站989个,覆盖贫困户近5.7万户,总规模近27.5万千瓦。截至目前,全市开工村级小电站989个,覆盖贫困户近5.7万户,规模近27.5万千瓦,开工比例为100%;已建成850个,覆盖贫困户4.8万户,规模约23.1万千瓦,建成比例为84.3%;已实现并网发电703个,帮扶贫困户4.1万余户,规模约19.2万千瓦,并网比例为70%。
为了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驻马店市发改委成立了光伏扶贫领导小组,下达了各县区建设计划,制订了工作推进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旬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快工作推进步伐,积极推动具备资金和电网接入条件的村级电站有序建设。市发改委、市扶贫办联合成立光伏扶贫专项督导组,加大专项督导力度,督促各地严守政策红线,按照项目台账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建设。根据村级小电站选址建设要求,结合项目选址和电力接入条件,严格落实各项条件,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县区发改委、扶贫、国土、供电部门五方共同确认,保障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
据了解,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扶贫办部署,河南省光伏扶贫工程以村级小电站建设为主要形式,村级小电站主要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单个村级电站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由县级政府履行出资责任,不足部分由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同时鼓励企业捐赠。按照1座村级小电站300千瓦计算,需占地10亩左右(主要为村庄荒地),工程投资约200万元。根据河南省目前0.85元/千瓦时的光伏扶贫村级电站标杆电价,每个电站年收益(含电费和补贴)约24万元,电站建成后可平稳运行20年以上。按此估算,可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增收400余万元。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