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落实矿权退出机制提倡采煤采气一体
全国两会期间,刘锋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落实煤层气矿权退出机制,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晋城市市长刘锋表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设置煤层气探矿权114个,勘查面积62431平方公里,其中约90%的探矿权由少数央企持有。这些探矿权大多数设置于2008年以前,但长期勘探投入不足,部分区块仅仅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存在“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的现象。其他有开发意愿的企业却无法获取足够的勘查区块,导致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企业数量有限,市场竞争不充分,勘探投入较少。
对此,刘锋等代表提出了两条建议。
一是建立煤层气矿业权退出机制,增加企业数量和勘探投入。建议落实国家相关文件提出的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加大勘探投入,对投入不足的区块回收并再次公开出让,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
二是提倡采煤采气一体化,鼓励煤矿企业开展煤层气抽采。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矿区的煤炭采矿权与煤层气探矿权或采矿权重叠,煤层气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往往会选择深部煤层气含量高、施工便利的地点布井,而非根据煤矿企业瓦斯治理需要布井。二者在煤层气勘查开发目标、工艺和利益诉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建议国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煤炭和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叠的区块明确“按照采煤采气一体化、采气采煤相互兼顾的原则,支持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尽快研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对于煤炭采矿权和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叠的区块,支持将煤层气采矿权让渡给煤矿企业,由煤矿企业实施煤层气抽采和瓦斯治理。
田永东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开发技术创新
全国两会期间,田永东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大煤层气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总经理田永东表示,2017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237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进口天然气大幅增加,对外依存度39%,未来天然气消费量和缺口将进一步增加。作为常规油气的重要补充,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可缓解天然气供给不足的紧张局面。
2016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权委托下放山西。2017年山西率先在全国出台《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年~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煤层气勘探、抽采、运输、转化全产业链条产值要达1000亿元。
田永东等代表指出,虽然我国煤层气产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进行了很多技术研究,开发了水平井等工艺,但目前仍然存在技术成熟度低、气井产量低、产业规模小等问题,仍处于摸索阶段。
田永东等代表建议国家从科技、财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建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煤层气开发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通过列支科技专项资金、产业基金或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煤层气勘探开发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开发工艺探索,特别是对低产煤层气项目的开发工艺完善。二是建议科技部在实施“十四五”及今后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时,加大对煤层气开发研究资金的支持力度,增加“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专项的资金额度。
刘宏新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建议——瓦斯发电应参照可再生能源补贴
全国两会期间,刘宏新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将煤矿瓦斯发电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的建议》,提出应参照垃圾发电等价格补贴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将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上网电量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畴。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董事长刘宏新表示,2017年10月,山西省发改委下发通知,对全省煤矿瓦斯发电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上网电价标准为0.509元/千瓦时。目前,瓦斯发电与燃煤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之间的差价为0.177元/千瓦时,需要通过提高山西省销售电价来解决补贴问题。“此种解决补贴的方式是短期的、不可持续的。”刘宏新表示。
按照《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将达到700万千瓦。按照最低发展目标(700万千瓦),煤层气发电量将达到250亿千瓦时,电价补贴将达到45亿元左右。
由于发电成本较高,煤层气发电自身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动力。因此,刘宏新等建议相关部门参照垃圾发电等价格补贴模式,将煤层气发电上网电量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畴,建立煤层气发电价格补贴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煤层气发电补贴问题,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和山西省产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