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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实施非电行业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地区差别政策

2018-03-06 09:37:17 中国政府网

记者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河南省今年2月出台并实施非电行业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地区差别政策。

根据河南近日印发的《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地区分布现状、环境容量和大气污染环境排名,在保障用电行业煤炭消费项目的前提下,对非电行业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实行地区差别政策。其中,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等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及洛阳、平顶山、三门峡等3个重点城市,新上耗煤项目新增燃料煤总量实行1.5倍减量替代。

另外,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重点耗煤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区,以及新上耗煤项目新增燃料煤总量,实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排序后三位的地区,本年度新上耗煤项目新增燃料煤总量实行2倍减量替代。

煤炭替代主要由淘汰非电行业落后产能、清洁取暖改造、燃煤锅炉集中整治、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城乡居民散煤替代、节能改造项目、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其他煤炭削减或替代措施等途径实现。

河南省发改委环境资源处处长薛东峰表示,对未完成年度煤炭消费减量任务目标的市、县,上一级节能主管部门应责成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行政区域内耗煤项目节能审查。对耗煤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煤炭替代方案的,所在地发展改革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