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多位专家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点,其中包括一手要抓“钱”,一手要抓“地”。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讲意义、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提要求的背景下,让老百姓种下的“常青树”变成“摇钱树”,让更多老百姓吃上“生态饭”成为“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而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将在土地改革、农业规模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三产融合等领域带来投资机会。
在上述发展背景下,“光伏+农业”模式的发展序曲,也吹响了光伏产业进军农业领域的号角。传统农业运作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光伏农业资源十分丰富,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光伏与农业的结合,是加快生态农业高效发展的一大契机。早在2014年初,在光伏企业竭力开发光伏电站资源的背景下,使得“光伏农业”在成为一个光伏市场机会的同时,也成为一个光伏产业的热词。
光伏农业最大的优势在于上面发电,下面种植养殖,发电种养两不误。棚顶发电,棚下种植,光伏和农业的跨界融合,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用工业的方式发展现代农业,这种创新方式不仅改变了项目当地村民的生活,也直接催生了依托于光伏科技大棚的农业孵化器。同时,农光互补可以解决光伏电站的土地占用问题,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综合经济体。
2016年,发改委联合五部门发布《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将光伏精准扶贫作为资产收益的重要方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公开资料显示,光伏电站扶贫模式是政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棋子,其中扶贫的八种出资模式为光伏扶贫打下融资基础,资金由中央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光伏企业垫资或捐赠等共同解决,业务投资20%—30%,扶贫资金配套提供70%—80%。
不同于光伏电站或农业大棚单独盈利模式,光伏农业走的是电力和农产品双重盈利路子,效益相当可观。在全国大面积、大范围推广光伏农业产品,其市场产值可达千亿元规模,在5年内可达到万亿元规模。具体来看,单纯的光伏电站一般8—10年可收回利润,而光伏农业大棚约4—5年就可以回收成本,实现盈利。以25年使用期限计算,光伏农业项目后期盈利能力十分显著。
当前,光伏农业成为了凭借太阳能也可以致富、便民的农业新风口。而尽管光伏和农业存在共性和互补,想要使两者真正融合,也需要一个巧妙的“结合点”。由于光伏和农业在土地使用上的共性和互补,业内一直在寻求两者结合的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良好的商业模式。但可以预见的是,光伏农业项目对于国内现代农业发展而言起到了无可替代的推动作用,注入了高科技因子,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添加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