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山西召开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山西省纪委副书记张晓亚通报了私营企业主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及背后涉及的腐败案件相关情况。
经国家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省监察厅认真查核,李克伟是浙江平阳县人,曾在大同市左云县、大同南郊区先后购买经营过左云店湾镇红窑沟煤矿等7个煤矿,2002年至2004年期间,这些煤矿曾发生5起事故。其中,有3起造成了人员伤亡,一起是1人,一起是2人,一起是10人。三起事故共死亡13人。在这些事故中,李克伟及相关人员做了隐瞒。
针对有些媒体报道的“封井不予抢救,死亡达80人、200人等”,张晓亚表示,这不是事实,而是个别不明真相的人或别有用心的人在恶意炒作。
张晓亚说,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的问题被举报后,国务院、国家监察部的领导都极为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批示,派出调查组,在大同相关县、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的问题已经查核清楚。
国家监察部在调查李克伟的问题时,发现了矿难事故背后腐败的重要线索,即李为隐瞒矿难逃避法律追究,及为其有关煤矿办理相关证照手续时,曾向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巨额行贿。
张晓亚说,根据监察部移送我省的这些重要线索,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极为重视,抽调强有力的办案队伍,开始查处相关的腐败案件。
调查情况初步表明:这个案件是我省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典型大要案件。目前,我们已对相关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及违纪者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及“两规”措施,如大同市委常委王雁峰(原副市长)、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公元、私营企业主李克伟等人。
张晓亚说,目前这个案件的查处开局很好、进展迅速,可以说势如破竹,给予违法违纪者极大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