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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2010-05-27 08:16:11 中国安全生产网

近日,重庆煤监局出台《重庆市落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实施细则》、《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区县和煤炭企业层层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统一思想。去年底,该局在分析全年事故时发现,在发生的160 起死亡事故中,责任事故占了158件近99%。责任事故之多令人吃惊。如果能够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死亡事故势必会大幅度降低。该局领导班子在统一思想后,组织人员迅速行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问卷调查、意见反馈等多种形式,紧密锣鼓地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加强培训。“两个主体责任”出台后,从5月12日开始,该局组成四个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在渝中、渝南、渝东、渝东南四个片区,集中对基层煤矿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截止记者发稿日,已培训734名基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1014名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矿长和总工程师。

重在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该局局长魏福生在渝东片区培训启动仪式上说,明确责任是加强监管的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落实责任,只有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减少和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市煤矿安全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重庆 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