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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或将成民间投资的“良田”

2010-05-26 12:32:49 中国电力新闻网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与2005年出台的“非公36条”相比,这份被称为“新36条”的重要文件,由之前的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转为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

多位业内专家分析表示,国内拥有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实际开发量尚存在较大空间,此项政策性的意见恰好为民间资本向新能源产业进军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新能源这一领域或将成为民间投资发展的一块“良田”。

民企是新能源发展“革命者”

事实上,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产业由来已久。倘若把新能源发展比作一场能源革命,那么,民营企业在这场革命中就充当了先行的“革命者”。早在10年前,浙江地区的民营企业就开始涉足新能源领域,他们以其敏锐的市场嗅觉和果断的决策机制,占据了国内新能源领域的半壁江山。

自2005年开始,我国大量民营企业纷纷抢滩光伏领域,投资热情空前高涨,让光伏项目遍地开花。

时至今日,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一。可以看到,短短几年时间,纷纷成功在海外挂牌上市的光伏企业中,就不乏民营企业。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杨校生评价道:“民营企业在没有政府政策扶持的情况下走到今天,巨大的推动能量不言而喻。”

在新能源产业中,成本相对较低的风电设备制造业也已成为目前民营企业追捧的热门投资领域。风电设备制造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真正的规模发展也不过五六年时间,任何一个新进这个行业的业者都会喝到头一口水。大量介入的民营企业通过自身灵活的机制、经营成本低等特点,极大促进了风电项目的普及。

民资发展信心倍增

分析人士认为,相比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火电、水电和核电建设,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发展空间更大。

新能源行业还处于发展早期阶段,产业商业模式还没有完全形成,民营企业投资新能源领域遇到的政策“壁垒”会更小。“我认为,此举对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产业建设特别有利,尤其太阳能光电和光热设备制造领域,前十几强的制造商都是民间资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介绍说,目前已有十几家民营新能源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规模达几百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目前,国内太阳能电池制造业已具备了规模优势。2009年,我国太阳能电池出货量占据全球47%的份额,位居全球第1位,而我国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规模仍然很小,2009年虽然增速超过110%,但仅居世界第8位。由于我国的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国家若放开民间投资政策,将很有可能为民营企业进入光伏产业下游即建设光伏电站提供契机。

目前,我国正力求大幅提高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国有电力集团纷纷开始发展风能、太阳能。与能源国企相竞争,民营企业尤其中小企业无法回避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劣势。有专家表示,对于发展路径尚不清晰、大量技术瓶颈有待突破的新兴产业而言,如果形成上下游都被国有资本垄断的格局,将不利于创新,而创新对于新能源至关重要。

关键是政策如何落实

“这确实是件好事,但关键还是要看具体的操作力度如何,”对于“新36条”,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秘书长李俊峰有着极大的期待,“希望这次的力度不要越变越小,依照目前情况看,往好方向发展的希望还是比较大,这对进入新能源行业的民企来说很重要。”

在国家新能源政策推动下,民营企业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现已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风能、光伏太阳能发电等领域,虽然民间资本进入的积极性很高,但电发出来后定价多少、能不能进入电网销售,往往是不受投资者控制的。一位来自山东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企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存在诸多困难,我们非常需要政府出台有效的政策支持,如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以解决投资的后顾之忧。”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表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就要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建议加快光伏上网电价优惠措施的出台;地热、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也需要配套相应的补贴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赢利机制和模式。

由于当前电力的改革发展还受到很多外部不确定因素影响,虽然民资发展新能源形势乐观,但盲目进入也并非明智之举。作为一个投资大、见效慢的产业,新能源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此次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新能源,或将为民间资本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这对于激发电力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新能源 民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