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通报了贵州省安顺市煤矿重大事故。通报称,事故发生后,贵州省政府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已责令有关地方政府按程序给予普定县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事故发生地猫洞乡乡长停职检查,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煤炭局局长、猫洞乡副乡长撤职的处分。
5月13日21时40分,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1人死亡、5人受伤。通报称,该矿属技改整合矿井,由原三合、龙场、普安联营3个煤矿整合而成,技改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事故发生前,技改工程尚未竣工。
通报指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原龙场煤矿非技改区域老系统内非法组织生产,以掘代采,放炮引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作业人员窒息死亡。当地公安机关已控制该矿矿长、生产副矿长等人,冻结了该矿银行账户,正在采取措施追捕该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2名逃匿者。
经初步核查,该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非法组织生产。该矿采取欺骗手段,向县煤炭局申请在原龙场煤矿副井(技改保留井筒)内进行排水及清理巷道,但实际在井下老系统内布置了8个作业点,非法组织生产,事故发生前已非法出煤3000余吨。
二是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该矿未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未安装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在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具有突出危险性的M0煤层进行采掘作业。
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矿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