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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一期穿黄工程投资变化原因探讨

2011-01-20 10:24:42 《黄河规划设计》2010年第4期   作者: 李涛 王晖 蔡文勇  

[摘 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因素的,各因素之间并非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应充分做好前期预测工作,强化建设全过程管理,加强各个环节合同管理,才能高效有序控制工程总投资。本文分析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穿黄工程投资变化的原因。

[关键词]穿黄工程 概算 投资变化 南水北调中线

1 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穿黄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铁路桥上游约30 km处。主要建筑物包括:南岸连接明渠、南岸退水洞、进口建筑物(含邙山隧洞)、穿黄隧洞段、出口建筑物、北岸连接明渠、北岸新老蟒河交叉建筑物、北岸防护堤等,全长19.3 km。其中,穿黄河隧道工程全长约7.2 km,设计输水能力500 m3/s,采用两条内径8.5 m圆形断面隧道。

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5]521号文审定该工程总投资313 706.58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为290 067.58万元,价格水平年为2004年,施工总工期56个月。

工程实施几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工程投资增加约4~5亿元,占审定投资的12%~16%。

2 投资变化原因分析

2.1 政策性变化

2.1.1取费标准变化

穿黄工程中,监理标中标价比审定概算的监理费超出678万元,相对审定概算值增加幅度为57.4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提高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由此导致工程投资的增加。

2.1.2国家及地方新增的税费政策

穿黄工程ⅡB标,地方政府对丹河砂石料场提出缴纳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共300~500万元,这些税费不包含在概算中。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国家及地方的税费政策不断进行调整,诸如中线工程建设期较长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投资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方面的影响。

2.1.3文化遗产问题

穿黄工程北岸土料场,初设报告采用的陈家沟土料场系太极拳发源地,工程开工后,正在申请国家遗产保护,北岸需另选土料场,工程实际施工取土运距增加10~20 km,考虑征地、复耕、施工单位索赔等问题,增加投资4 500~6 000万元。

2.1.4国家对进口设备政策调整

由于盾构机价格核减及国家对进口设备政策性调整,造成盾构机的招标及供货时间推迟等引发盾构机进场延误索赔。结合中线局盾构机招标情况,盾构机交付Ⅱ标承包人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时间延误3个月以上,赔偿承包人费用约430多万元。考虑最终完工日期不变,承包人在人、材、机等方面投入的增加,人员和设备因赶工降效等问题,需增加赶工费用1 770多万元,总计约2 200万元。

2.2 物价上涨

目前,国内基本建设规模大,增速快,物价上涨,尤其是汽油、柴油、钢材等价格的上涨速度较快,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已经成为影响概算执行的重要因素。南水北调中线一期穿黄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变化详见下表。

2.3 标准偏低

2.3.1移民赔偿标准偏低

移民处理问题是工程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无论是国家的公共行为,还是企业行为,工程建设造成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丧失和固定资产损失。

穿黄工程中,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批复概算19 546万元,经测算需要25 077万元,增加投资5 531万元。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征地移民问题导致一些工程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迟迟不能开工。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与索赔项目主要有:对外交通道路临时征地、沿渠古墓群发掘对施工造成影响索赔费、征地移民及地方干扰补偿费、东竹园砂石料场问题、丹河料场由于地方干扰造成各标段施工所需砂石料外购补偿费等。经对Ⅰ、Ⅱ、Ⅲ、Ⅳ标段的索赔意向书估算,因征地移民影响增加的费用约4 100多万元。

结合以上这些,移民赔偿标准偏低,并且工程过程中执行力度往往不够,常常会给工程的正常进行带来种种障碍,最直接的就是工期延误、投资变更等问题。所以,工程中移民费用标准偏低也是带来工程超概算的原因之一。

2.3.2建设管理费用标准偏低

穿黄工程横跨黄河两岸,涉及郑州、焦作两市,地方关系协调量大。工程从黄河地下穿过,施工工艺采用国际先进的盾构施工方法,地质情况复杂,技术难度很大,许多技术指标在国内外少有先例。穿黄工程建设管理费初步设计审批为1 330万元,按照有关编制办法人均不足4.1万元/人.年,标准相对偏低,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很难控制。

2.4 施工条件变化

2.4.1施工道路的变化

穿黄工程ⅡB标进场道路原是5号路,按改建考虑,现改为3号路按灰土碎石路面修建。施工期间维护条件改变,构成变更,增加施工道路费用;并因此增加施工道路的征地费用。

2.4.2工程所在河流水位及地形变化的影响

南岸黄河水位、地形等情况发生变化,大大地增加了南岸竖井平台的填筑量,增加投资约900万元。

2.4.3施工造成的周围环境变化

北岸明渠基础存在大面积树林砍伐后留下的根系,仅处理地基问题就需增加投资约1 100多万元;

2.4.4地质条件的变化

南岸明渠段地下水位比地质资料中地下水位普遍高出1.5 m,施工期的降水处理费用约需6 600多万元;孤柏嘴控导工程,施工过程中Ⅱ期送流段河床存有抛石,原设计灌柱桩难以施工,存在设计变更的潜在因素,设计方案将有较大变化。

2.4.5工程中新增临时征地、保证饮用水的补偿

穿黄工程对中铝公司水源地及李村、王村提灌站造成了干扰,根据相关规程规范,需要核实并制定处理措施,估计增加投资2 600万元。

2.4.6沿渠古墓群发掘对施工造成影响

随着Ⅰ、Ⅲ标施工进展,沿渠已发现十几座汉代和唐代古墓群,文物部门正在考古发掘。南岸明渠位于邙山是古代墓葬较多的地区,估计随着工程进展,发现的古墓群会逐步增多,将对整个渠道开挖造成较大的影响。

2.5 设计变更

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而发生的变更项目主要有:①Ⅲ标段新莽河倒虹吸基坑降水方案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采用高压旋喷灌浆的方法进行基坑止水,造成费用增加;②ⅡA标段施工竖井平台变更,造成投资增加;③Ⅰ标段施工供电初设概算为1 610万元,而按工程实际施工需要计算施工供电投资为2 939万元,增加投资1 329万元;

3 结语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因此业主、承包商承担的投资风险非常不确定,呈现动态不易确定的形式。为防止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不必要的纠纷,必须要重视意外费用的控制。

合同签订时,要有全盘的考虑,特殊情况在合同里必须明确提及。如,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材料供应方面要有特别的说明,当市场的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超出一定的范围时,须对这部分产生的费用重新协商确定。同时要明确工程项目的索赔范围,制定索赔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

在项目设计前期,要加强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充分了解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对工程所属水文、地形、地质以及经济、社会等基本资料,要保证其正确性和精度,努力提高项目的设计工作深度,优化设计方案。

在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做好工程造价预测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合同管理,尤其是要抓好合同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工作,才能高效有序的控制工程总投资。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南水北调 中线 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