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抢先入围?
“太阳能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活动)”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出资40亿元开展,6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经陆续公布了两批入围企业和产品型号名单。两批入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共有96家企业,入围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每卖出一台,可以获得100-500元不等的国家补贴。按照要求,所有申请参加的产品,都要提交型式检测报告和能效检测报告。据悉,这96家企业中80%是销量不高的小企业,排名前20的企业占据的补贴款份额约为80%。以40亿元的80%计算,行业前20家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可分得1.6亿的政策补贴。企业入围的时间更早、产品更多,获得的政策补贴金额就会更多。
骗补将加倍处罚
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商务部共同印发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于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节能家电以及其他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予以详细规定。该通知提出,对节能补贴政策实施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企业,将采取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取消推广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媒体曝光等措施予以处罚。
无话可说
“我无话可说!”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将首批入围“太阳能惠民工程”的企业名单重重地摔在茶几上。在这份名单上,皇明太阳能有2个型号入围,同时入围的共有20家企业,除了日出东方,其他企业都只有寥寥几个型号,最多20多个型号的产品入围。但日出东方,有共计160个产品型号的产品入围。
“无话可说”的黄鸣最终还是决定站出来说话:“江苏省质检院是怎样在短短几天内拿出上百份检测报告的?这在技术上和程序上几乎无法实现。我们严重质疑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尽人皆知 无人敢言
“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的检测,从制样、送样、报检、到出据报告需要经过极为严谨、科学的检测过程,而且(光照要达到一定条件)必须满足检测周期的要求,天气条件适合的情况下,一份正规的、有效的报告至少需要5至7天时间。仅仅太阳能热水器一个单项的得热量检测就需要在特定的天气情况下,通过辐照数据,检测其得热量均值,而且晚上还要检测其热损,这都需要时间。当然还要看这个检测单位的级别、规模以及检测设备的条件,任何一家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一次检验几十款太阳能产品。
江苏省质检院在第一轮惠民补贴过程中,江苏企业中标型号超过总型号的一半,有些企业竟然获得全系列产品报告,进而通过能效补贴审查,这是一种怎样的“高效率”?
正常情况下,近百份检测报告按正常流程至少需要1至2个月时间(这还不包括检测不合格复检的时间),此事在整个行业内已是尽人皆知,众多专家更是震惊,但大部分人和企业明知也噤声,因为怕得罪人。
造假案还是财纪案?
10月17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布公告称,6月初“集中出具379份能效检测报告和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
数百份天胆报告瞬间出笼,真是旷世奇闻,荒谬之极!且不论天气、设备、场地、人手等客观条件满足与否?(我们今后将陆续就这些条件质疑),单说数百份报告集中在几天内出具就严重不合规范,不合逻辑,无法自圆自说,更无法说服公众!
几个月前就预赌国家需交什么文件,需做何种检测?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各企业老板愿不愿投?院方哪位领导胆子大到竟然为这么多企业垫付数百万元的国有资产?有没有合同在先?能否拿出来看?万一没赌对政策怎么办?万一老板们不认怎么办?请问哪位院、局、总局领导胆敢担如此荒诞的天责!对于院方来说,这可不仅仅损失几百万可以了事的!
众所周知,此次国家惠民工程是怎样的仓促出台,而国家数个部委紧意磋商探讨的政策文件(应该属国家机密文件吧?),竟然2个月前被一个省级局下属的质检院作为赌博性的预批数百万元人力物力资产资源的决策依据!并理直气壮,言辞凿凿公告于众!?
难道这些人不怕担严重财务违纪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和罪责?或许宁肯担此重责而拼命掩盖更重大更石破天惊的什么?对此,社会公众必定早已心知肚明,只需静等国家有关部门和众媒体的调查结论。
5天不可能出百份报告
据悉,6月1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管理办公室才发出通知,要求企业在6月4日进行申报,并提交能效检测报告、节能认证证书等15项文本资料,惠民工程补贴金额按照产品所达到的能效等级和水箱容积来确定。申报时间如此紧迫,是造成很多企业来不及申报的原因,而日出东方居然成功过申报了100多个型号,让黄鸣怀疑起为其提供检测的江苏省质检院。
“测试能效系数和产品型号检验检测周期至少是5-7天,正常需要10天左右。从接到通知到申报只有4天时间,其中包含周六和周日双休日,如何来得及出具百份检测报告?”黄鸣据此质疑江苏质检院涉嫌伪造检测报告,与企业联合骗取国家政策补贴。
皇明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张立峰也表示,太阳能热水器能效检测的参数多,所以用到的设备也多,一个检验中心的检测能力也是有限的,目前国内检测中心不具备同时检测那么多台太阳能热水器的能力。
三大疑点
一、检验报告中检验地点不符法规要求。根据首份被媒体公开的检测报告显示,江苏质检院所出具的编号为“(2012)SJZWJ-XS0726”的检验报告检测地点为“本院光华东街/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围绕检测地点,他提出:此型式检验究竟是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的,还是在“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两个地点相距300多公里,如何在4天时间内完成全部型式检验项目?假使是江苏质检院把检验业务分包给日出东方公司或者租赁日出东方的检测设备进行检验工作,这不符合国家有关第三方检测的要求。
二、检验时间周期未达标。按照国家标准,型式检验需要热性能1天、水质2天、空晒2天,因此至少需要5天时间,如果加上耐冻测试、轮廓采光面积测量等项目,实际需要的时间更长。而江苏质检院仅用4天就为其出具报告,涉嫌违规造假。
三、江苏质检院所出具检验报告数量与该院测试能力严重不符。
1年前已开始送检
出东方董秘刘伟解释说,早在2009年3月,太阳能热水器能效标准就开始在业内讨论,2011年10月1日,国标委就出台了强制能效标准的具体内容,并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能效标准从启动到实施这个过程有3年时间,公司从2009年就开始着手产品能效的内部检测,截至今年8月,已完成大部产品型号的内部检测工作。就在去年10月后,公司就启动了外部送检,第一批160个型号大部分在江苏质检院检测的,到今年6月惠民工程启动后,已完成了上述型号的第三方检测。提前检测主要是针对国家强制能效标准的实施,并不是针对节能惠民工程的。
为证明这一说法,日出东方还出示了一份标有检测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28日的型式检验报告,检测单位为位于南京市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隶属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如果皇明认为我们第一批中标160个产品有问题,那皇明第二批中标40多个,日出东方中标13个,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质疑呢?
质疑没有依据
面对黄鸣的质疑,日出东方回应称对方的质疑没有依据。日出东方在10月18日紧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称,公司早在2012年5月,便“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且公司“目前还未有一台产品获得国家补贴款,骗补之说完全不负责任,更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国家政策顺利推进实施”。日出东方董秘刘伟表示,“那些捏造谎言的人,其背后的目的谁心里都明白”。
骗补之说不负责任
日出东方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媒体报道严重失实,否认骗补质疑。公告称,公司从2009年开始,着手能效等级产品的研制及内部检测工作,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后,公司即着手准备对外送检工作,以备执行2012年8月1日实施的《家用太阳能热时期能效等级》标准。直到今年6月1日,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节能惠民工程补贴政策正式发布,至此,公司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为满足国家能效等级标准进行了充分准备。而自2012年6月1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公司目前还未有一台产品获得国家补贴款,骗补之说完全不负责任。
江苏质检院称,自2012年2月15日开始接受太阳能热水器委托检验任务,检验目的都是进行能效测试,确定能效等级。按照GB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要求,做能效检验必须先做型式检验。在其后3个月左右时间,共对379台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了检测,其中日出东方公司的80台产品在质检院和该公司两地实验室检测完成,其它(包括日出东方公司的另外80台)均在院本部进行。在此基础上,于6月初集中出具了379份型式检验报告和相应的能效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上,是按照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对这批产品进行检验的。按该标准要求,热性能测试“至少应满足“8.5.1.2”条规定的一整天”,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7天左右,其中仅热性能测试通常需要在工位上进行,对此,业内专家是认可的。
检验时间是“填错了”
针对皇明之前对“检验时间”的质疑,江苏质检院承认,报告里的时间有错误。“关于型式检验报告上"检测日期栏"中显示的检验时间问题,是报告编制人员错误地把能效报告的检验时间填在了型式检验报告“检测日期栏”中。虽然该错误不影响检验结论,但是我院将按照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严格追责。
部分项目在日出东方完成
至于检测地点,江苏质检院表示“部分项目检测在日出东方的实验室完成。”从3月25日开始,检验人员携带便携式设备,并利用企业的实验设施,完成了大部分项目的检测,盐雾试验是取试样集中送院本部进行。并称在报告上如实标明了两个检测地点:“本院光华东街/日出东方太阳能有限公司”。
愿意接受复检
江苏质检院称,6月1日惠民工程标书公布后,企业来催要报告,于是我院按委托协议要求出具了检验报告。对此,江苏质检院称,这批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所以愿意重新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或商请有关部门指定权威机构对其进行复检。
商人以盈利为目的,这无可厚非,但是采用不正当手段,不遵守规则去牟取利益的做法就应该受到坚决抵制了,如果再加上“官商勾结”,那更是危害无穷。商家之间公平竞争,不管谁胜谁败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但如果是靠玩弄手段,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太阳能得益于太阳,这个行业就更应该放在阳光下发展,黄鸣能够站出来,揭露行业黑幕,且不论他这么做的动机如何,这种做法和胆量都值得赞赏,令人钦佩。倒希望更多的像黄鸣这样的人站出来,让更多的黑幕大白于天下。这样虽然不能一下子解决问题,但抛出问题起码就离解决问题更近了一步。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让行业更为健康的发展,让百姓生活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