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露的将国内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围绕定价权的争议也此起彼伏。 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得消息,目前,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调价方案仍处于讨论阶段,相比此前实施的国内成品油调价机制,新的定价方案整体框架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动。 【详细】

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即将出炉

    据权威人士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在拟定,其中可能包括:成品油调价间隔从目前的一个月缩短至10天,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此外,作为成品油调价标准的三地变化率4%左右的幅度也有可能缩小。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就指出,要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详细】

第三方价格监管

    而在细节方面,除了将缩短调价周期以外,发改委一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考虑到此前发改委仅针对国内成品油的批发价做最高限定,对零售价则没有制定相关的限额标准,所以新的调价机制中将有可能根据国内成品油市场变化,参考零售价格进行综合考虑。
     与此同时,在价格监管方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在明晰定价权的同时,发改委或将引进第三方经营主体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发布参考价格,第三方经营主体与三大石油公司具有同等法人地位。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即便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提出参考价,石油公司与第三方的利益冲突也同样明显。 【详细】

涨多跌少

    从2005年3月份至今,国内成品油价格总共经历了25次调整,其中有17次是上调,只有8次是下调。典型的“进三步退一步”,致使国内汽油价格6年翻了一番。
     对于当前局势,发改委一直有点“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今年年初还大张旗鼓地控制菜价,4月份就不得不帮农民卖菜,把微观调控当宏观调控,在当前普遍对物流成本过高诟病、国家开始重视和应对时,发改委调控油价可谓左右为难,提价吧,大家骂,市场难以承受,通胀压力增大;不提价吧,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撂挑子”,搞大修,成品油供应紧张,于是赶紧把成品油价调整这一烫手山芋甩给了三桶油。 【详细】

现行制度弊端丛生

    对炼油企业而言,现行机制存在的一大弊端就是对国际原油价格反应太滞后。以往经历表明,每次国际油价出现较大波动时,业内对国内油价的变动趋势一猜就能猜出来。而每次国际油价变动超过4%时,很多炼油企业早早就跟着上涨了批发价,预测国内油价即将上调。而不少时候,到了调价窗口政府并未调价,导致批发价涨高后跌得也快,对一些炼企生产计划影响很大。同时,一些加油站也在“高进低卖”,蒙受了损失。
     现行制度是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按照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由原油价格和合理的加工利润构成,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当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这样的机制存在三点弊端。首先,调价周期过长(22个工作日),并不能及时、真实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动。其次,调价涨多跌少,令社会公众抵触情绪增大。第三,不合理的价格机制增加了投机行为,使得油企及贸易商在定价上掌控着绝对话语权,继而出现涨价前囤积、跌价时惜售等现象。 【详细】

或有悖于《价格法》精神

    《检察日报》发表评论称,《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这其中的(一)(二)(三)种情形,成品油都占。如果对它不实行政府定价,那政府定价留给谁?
     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油企,意味着汽柴油的调价将由市场决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何谓“市场调节价”?《价格法》第三条给出的定义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可见,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关键是,价格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其前提是有一个开放的、公平的、多元竞争的市场。然而,我们的现实情况却是,三大石油巨头垄断了石油勘探、开采、进口、炼制、 销售的各个环节,谈何“市场竞争”? 【详细】

促进市场化or加深垄断

    首先,三大石油企业垄断了国内石油从产量到售卖的整个链条,已经获取了过高的利益,再将定价权交付,无疑会进一步巩固他们的垄断地位,去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鼓励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一些重要行业,比如石油等重要矿产勘探开发,重要资源能源的海外开发与进口等方面,但由于垄断和体制等诸多原因,民营企业虽跃跃欲试但多铩羽而归,不少民企更是直言这些重要行业“连一根针都扎不进去”。如果再将定价权下放给三大油企,则更是将民营资本拦在了石油行业之外,不利于市场竞争。
     其次,三大油企以炼油板块的亏损为由频频提高成品油油价已引起公众不满。一方面,三大油企无一例外的喊穷,另一方面却又都交出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作为企业,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家公司俨然是成功的典型代表。但作为共和国的长子,由于财务不透明,三大油企内部出现了诸如“天价酒”“天价灯”等腐败问题。很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将石油定价权交给三大油企不会出现只会涨价不会降价的情况。而且很难保障价格制定的公开合理。 【详细】

支持:对地炼企业影响不会太大,但前提是打破市场垄断

    对地炼企业来讲,下不下放影响不会太大。从山东地炼来看,地炼的运营操作比较灵活,油品价格及时跟着市场走就行了。
     油价定价权可以下放,不过前提是打破市场垄断,继而促成成品油市场化。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证实了此前成品油价改的失败,没有实现市场化,反而让一些油企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规律,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的空间。现在如果急于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同样会达不到利用市场竞争使油价趋于合理化的目的,而可能进一步加大三大石油巨头的垄断。 【详细】

反对:下放油价定价权的时机还不成熟

    我肯定是反对的。我坚持认为,油价定价权下放的前提是须打破垄断。如果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就贸然把油价定价权下放给三桶油,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地促动下,后果可想而知。在行政垄断的背景下,期望企业根据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进而下调国内油价无异于痴人说梦。从中国现状来看,短期内不可能打破石油行业的垄断状况,现在下放油价定价权的时机还不成熟。 【详细】

成本高昂?非市场化背景下的内部管理失控

    从根本上说,企业是否高效、内部治理结构是否有效,取决于其高层是否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考核,如果中石化内部的高管以官员自居,那么,他们最好的表现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后以规模带动业绩成为向上高升的踏板。虽然我们一再听到民营企业的造假丑闻,但我们很少担心民营企业的成本控制,原因就在于,对于民企而言,一草一纸都要自己掏钱,浪费成为最可耻的品德。而对于中石化等公司而言,以其糟糕的内部治理加上漏洞百出的监管,将使高管追求两大目标:或者是政治前途,年纪大的高管就会追求现实收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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