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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以来,国内水务企业是怎么看待的?北京市水务局负责外宣的李女士介绍说:“对于‘饮用水新国标’的这些问题,我们不好回答。”上海自来水厂、深圳水务集团等,也都以“不能随便评价”的理由,没有接受采访。广东省佛山水务集团高工曹国栋说,“对于这个问题,除非当地市政府或办公室专门指派,否则企业是不会随便回应的”。
今年3月底时,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主任鄂学礼公开说:“如果真的按照新国标 [详细]
今年3月底时,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主任鄂学礼公开说:“如果真的按照新国标 [详细]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6月29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回应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报告的专题询问时表示,环境保护部将积极推动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提高环评工作的透明度。
针对关于“能否增加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关键指标监控情况的透明度?”“能否加大影响饮用水水源质量的环评工作的透明度?”的询问,张力军表示,环境保护部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在饮用 [详细]
针对关于“能否增加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关键指标监控情况的透明度?”“能否加大影响饮用水水源质量的环评工作的透明度?”的询问,张力军表示,环境保护部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在饮用 [详细]
6月29日上午9时,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受吴邦国委员长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主持联组会议。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并对10位常委会 [详细]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并对10位常委会 [详细]
旧国标大限已过,新国标却推迟三年实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出现了政策监管缺位的怪诞之象。
2007年6月30日,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张成玉副巡视员曾公开表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部分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详细]
2007年6月30日,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张成玉副巡视员曾公开表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部分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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