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为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长,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日益显著
人为活动(化石能源燃烧、土地利用等)引起的温室气体(CO2、CH4、N2O、HFCS、PFCS、SF6等)排放,使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上升,温室效应增强,导致全球气候变暖。
——大气中CO2浓度从工业革命前的280ppmv已上升到2005年的379ppmv。近百年来全球平均温升0.74ºC,2100年温升降达1.8-4ºC,海平面上升18~59cm。
——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结果:近50年的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可能性,从2001年第三次评估报告中的66%提高到90%以上。
2.气候变化负面影响日益突出,而且持续加剧
今后几十年按目前排放趋势,气温将上升2~5℃;
海平面上升,2亿人被迫永远离开家园,将出现1.5~2亿“气候难民”;
15~40%物种面临灭绝;
非洲增温2℃,增加6000万人感染疟疾;
气候灾害损失相当于GDP的5~10%;
气候变化对经济影响与20世纪上半叶的经济大萧条和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相比不相上下;
气候变暖导致冰盖消融,海平面上升等不可逆转灾害的风险加大。
3、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越来越紧迫,但实现《公约》中提出的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目标十分艰巨
——《公约》的最终目标: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水平,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
全球已失去将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450ppmvCO2e的机会。实现450-550ppmv目标,未来10-20年必须扭转排放增长趋势。2050年比目前减排25%,最终减排80%以上。
尽管气候变化在科学上还存在不确定性,但国际社会通过合作和对话,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是大家的基本共识。
4.欧盟提出将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450~550ppmvCO2e水平,全球平均气温不超过2℃的目标。实现该目标对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将产生严重影响
实现该目标,未来10~20年必须扭转排放增长趋势。2050年比目前减排25%,最终减排80%以上。2050年比目前预计的排放量减少60~85%
到2050年,即使发达国家减排60%,发展中国家的排放量增长不能超过25%
到2050年,即使按人均排放量相等分配排放限额,我国届时人均排放量要比2005年减少15%
5.温室气体浓度控制目标的选择和减排义务的分担机制,是“气候外交”斗争的核心。要正确把握和全面权衡适应、减缓和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
各国利益取向的差异造成强调的侧面不同。
积极的适应可减少气候变暖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提高对气候变化的承受能力。
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维护全球和谐、稳定以及和平发展的基础。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增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国际社会不宜过早、过急或过激地确立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浓度的具体指标。
6.我国生态环境脆弱,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严重而且不断加剧
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
极端气象灾害事件频率和强度增大;
降水变化波动大,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
重大工程安全运行风险加大;
自然生态、公众健康、海平面等负面影响加大。
7.我国CO2排放总量大,增长快,在国际社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
我国CO2排放总量2010年前后有可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
2000~2005年我国CO2排放增长量占世界同期增长量的64%。
8.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行动中,我国要做到“一个坚持”、“两个维护”
一个坚持:即坚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指导作用和《公约》确立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各项原则。
(1)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860-1990全球及附件Ⅰ和非附件Ⅰ国家的年人均CO2排放量(右图)
两个维护:
1. 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权益
2. 维护我国在全球环境事务中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积极倡导并努力推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新机制,积极参与双边或多边国际合作。
——我国谈判代表团出色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国的利益和声誉,并在主导国际谈判的走向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9.在应对气候变化国内战略对策和体制建设上,要做到“一个结合”、“两方面推进”
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将是未来体现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和减缓行动都既具有紧迫性、又具有超长期性,其对策也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与国家既定战略和政策一致性等特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符合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一个结合:
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战略相结合,并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方面推进:
(1)与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节能工程和能源产业技术升级工程相结合,推进资源节约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及能源、农林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适应与减缓并重,推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2)与国家能源、环境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相结合,推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建设,增强国家的应对能力。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对策领域
节能与提高能源效率;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核能;
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消费模式,建设节约型社会;
加强森林保护、植树造林和土地的合理利用,增加碳吸收汇;
加强农、林、水资源、沿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工程的建设。
争取10-15年期间内,掌握核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和液化等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技术,并形成大规模、超常规产业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为未来承担减缓碳排放义务奠定基础。
10.以颁发并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为契机,促进全国统一认识,协调行动
履行《公约》中的承诺义务。对外是政策宣示,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
体现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的、有效的措施,统一各级政府和公众对气候变化影响及应对行动的紧迫性、长期性以及对策的广泛性和综合性的认识,与国家既有战略和规划相结合,协调行动,积极推进。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国内外舆论导向,回应“中国环境威胁论”。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2006年•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