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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矛盾再起

2021-11-29 15:41:16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张学坤  

2021年,因煤价持续上涨而电价维持不变,导致发电企业生存形势严峻。8月,大唐国际、北京国电电力、京能电力、华能集团华北分公司等11家燃煤发电企业再次联名给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去了一封名为《关于重新签约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年度长协合同的请示》的文件,时隔多年煤电矛盾再度引起关注。

从去年冬季开始,煤炭价格就开始上涨,尤其是去年冬季南方地区经历了“极寒天气”,加上我国从疫情中恢复过来,经济复苏强劲,导致用电量攀升,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多年不遇的“拉闸限电”现象。

由于可再生能源受季节和环境影响严重,供电的重任落在火电身上,从而导致用煤量大涨,供需的缺口导致煤炭价格大涨。4月本应是煤炭需求的淡季,但是今年煤价淡季不淡,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且创出新高。

5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煤炭价格有所回落,但是进入6月,随着“迎峰度夏”的到来,再次拉升了电煤需求,为了保证煤炭的持续供应,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一系列增产保供措施。

整体来看,随着夏季增产保供力度明显提高,7月煤炭市场供需矛盾较前期略有缓解,但煤炭整体供应仍然偏紧。从用电看,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达到77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较2019年同期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7.8%。1-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70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

后市随着下游用电淡季来临、电厂日耗回落,矿区产能释放逐渐形成规模,煤价或有望高位回调。但8月后北方天气逐渐开始转凉,北方电厂又将开始为冬季供暖储煤做准备。而随着煤炭价格维持高位,在迎峰度冬期间内,煤电企业又将面临新一轮的生产考验。

2015年之后,我国煤电企业发展形势每况愈下,由于火电利用小时数不断下降,再加上煤炭去产能政策缩减了煤炭供给,导致煤价进入上涨周期,火电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始终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中电联2017、2018年发布的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明确提出火电企业面临大规模亏损风险。

众所周知,能源系统有“不可能三角”之说,即能源系统无法同时满足“能源的环境友好(清洁能源)”“能源供给稳定安全”“能源价格低廉”三个条件。

“十三五”以来,我国能源转型速度不断加快,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持续上升。从装机量来看,截至2021年6月,我国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达22.57亿千瓦,其中,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和核电的装机容量占比分别为56.40%、16.68%、11.76%、12.88%和2.28%。从发电量来看,2020年全年我国发电企业总发电量为7.78万亿度,其中,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和核电的发电量占比分别为71.07%、18.07%、4.65%、1.61%和4.60%。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并不能代表实际可用的装机量。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虽然在电力系统中占有20%左右的比例,但却无法提供相应的可用装机容量,这导致了我国电力装机很高但无法满足负荷需求,出现了结构性缺电问题。

目前,随着电力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维持电力系统稳定安全运行的系统成本也在增加,而经过前两轮降电价之后,我国电价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而作为电力市场的一部分,我国电价无法有效传导,导致在煤价高涨的情况下,煤电企业承担了大部分压力。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市场上线,首批纳入2225家发电企业,短期来看,虽然初期碳配额分配相对宽松,碳价难以对发电企业成本造成实质性影响。但中长期来看,一旦火电企业需要通过拍卖的方式购买配额,则进一步推升企业的度电成本。

“双碳”目标下,我国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而在储能充分发展之前,如何避免电力结构性短缺,是电力系统将长期面临的问题。在“能源的环境友好”“能源供给稳定安全”“能源价格低廉”这三者中,前两者已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前提,也就意味着目前我们要正视“能源价格低廉”这一因素,适当调整电价或是缓解煤电企业压力的合理选择之一。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电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