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必须的、没有则不行的,只有在一定边界条件以内、一定风险概率之下,才值得作为国家核工业的一部分而发展。
核电如果发生重大事故,最大的特点与难点就是永续,核污染在很长时间无法停止、无法消除、无法掩盖。核灾害一旦发生,不仅将造成永久性的直接的国土减失,而且将形成长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损失。即使不发生事故,目前人类的技术水平下,核电的"退役"、核废料处理也没有实现真正的环境影响结零、经济投入结零、安全责任结零。
因此核电安全的本质,绝不仅是项目层面/企业层面的技术安全问题,而是政治兜底+政权背书+历史见证的国土安全问题,很多人甚至将切尔诺贝利事故评价为助推前苏联解体的导火索之一。而在这个问题层面,什么几代技术/安全等级/堆年概率等等都并非决定性因素,建有核电的土地,必须长治久安富足强大、禁不得历史的波折。
"十四五"是中国核电的关键时期,在国土区位、密度控制、技术能力、产业制度、监督决策等环节均面临安全风险与抉择,远远不具备"每年上马6-8台"冲击规模世界第一的安全基础。
中国核电,虽已迈过"要不要发展"的议题,但对于习总书记所要求的"安全发展"问题,对于克强总理所要求的"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问题,亟待更加审慎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思考,才能形成禁得起历史考验的战略与规划。
一、中国核电的国土区位问题
如前所述,核电安全的本质是国土安全,因此,仅仅正面自我论证建站条件、是远远不够的。在考量项目层面/企业层面的技术安全问题之前,首先需要做的、是开展针对核电的国土安全负面评价。"十四五"期间,应由国家牵头组织,对全国不同地区、不同区位一旦发生核灾害的损失、影响与承受能力,开展系统性的负面评价,进而做出统一的负面等级评定或负面排序,进而以此作为核电站址开发次序的基本依据。因为事关国土安全的政治责任与历史责任,任何正面的技术性的安全评价、注定都是不足以支撑这种决策逻辑的,更需要做的,是对核灾害后果诚实负责地进行负评价与负排序。
案例1、内陆核电PK沿海核电
内陆地区核电的灾害后果远高于沿海。
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日本福岛是人类历史目前为止最严重的两次核电事故,长期受到全世界的高度关注,有大量公开的报道与评论,其中最大的启示就是,内陆核电事故的灾害后果远高于沿海核电。
切尔诺贝利事故后,不仅被划出半径30公里的隔离区、直接损失国土面积大约2700平方公里;而且30多年以来始终没有停止污染物排放,恐慌与危害的半径远远不止30公里,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至今依然每年都在为此付出代价。近至2020年4月,因森林火灾仍再次出现了新的核污染。
福岛事故迄今也近10年了,每年依然排放大量含污染物的废水,但由于其直接排入太平洋、借助洋流可较快较远分散开,日本本土所受的灾害、国土与国民损失、经济代价均远远小于切尔诺贝利;甚至,即使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太平洋沿岸均曾检测到福岛污染物,但世界舆论的压力仍远远小于切尔诺贝利。
目前中国内陆核电站址大多在华中、华东、华南及东北等地,一般均是水源丰富、人口密集地区,借鉴切尔诺贝利与福岛反差巨大的事故后续进展,内陆核电与沿海核电的优劣得失已经一目了然!其它国家历史上再多核电站建于内陆,从逻辑上也证明不了内陆核灾害的后果低于沿海,更无法推导出此时此刻的中国就应该步他们后尘而继续在内陆建核电站。
因此,自"十四五"开始,国家层面应明确不发展内陆核电的基本原则。对于现有的内陆核电站址,宜尽快出台退出政策,帮助核电企业减轻每年数以亿计的经济负担、及时止损。
案例2、渤海核电PK其它沿海核电
渤海地区核电的灾害后果远高于其它沿海。
渤海地形封闭,由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紧密围护,相当于中国的内海,渤海海峡最宽的老铁山水道仅30余公里。渤海与黄海之间水体交换较弱,"黄渤海分界处"水体对峙色差分明而成为著名旅游景点。一旦渤海遭核污染,根本无法像福岛一样向外海排污,除少量污染物可借"黄海沿岸流"南下而污染山东/江苏沿海,其它大部分将长期就近积累而使渤海沦为毒海
--以太平洋之深之广,福岛的核污染物质尚可远达美国/加拿大海岸;而以渤海之浅之小,可以想见届时核污染淤积之浓度。
渤海地区红沿河/徐大堡/海兴核电站位置示意
例如,拟建中的辽宁兴城徐大堡核电站,一旦未来发生核事故,势必向渤海大量、持久地排放核污染物。距离该站址100公里即中国动力煤运输最大节点秦皇岛港,130公里即党中央国务院夏季办公地北戴河,接着就是唐山/天津等北方重镇。而且,该站址地处山海关-锦州走廊,一旦未来发生核事故,半径30公里的隔离区将直接掐断东北-华北传统联络线、只能被迫绕行北部山区。
现在渤海沿海范围,大连瓦房店的红沿河核电站已经建成发电,如果红沿河继续扩建,如果辽宁兴城徐大堡、河北沧州海兴等核电站再进一步上马投产,将使渤海地区核灾害的事故概率提高数倍!一旦未来发生事故而使渤海被核污染,不但直接封锁京津,而且严重影响东北-华北联络,相当于公鸡版图被扼喉,对于中国国土的损伤极大。
因此,对于渤海地区的核电项目、应视同内陆,国家层面应尽快明确--渤海地区永不发展核电!具体操作,一是,红沿河等已建项目提高安防级别,后期扩建工程紧急中止;二是,辽宁兴城徐大堡、河北沧州海兴等现有站址永久撤销,有关前期操作应紧急叫停,所涉及的投资者权益及国际合作事务、应尽快协调置换到其它沿海项目。
二、中国核电的密度控制问题
排除国土安全负面代价相对较高的内陆及渤海地区,在相对适宜发展核电的黄海、东海、南海沿海地区,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辽宁这9个省市自治区,占全国11%的土地面积、36%的人口、48%的国民生产总值,是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引擎。
在这样的地区,控制核电安全风险的最基本逻辑,就是控制本地区的核电密度,限制发电结构中的核电比重,即相当于直接控制发生核灾害的基本概率。而最简单的参照与对标标准,即比照美国/欧洲/俄罗斯/日本等核电技术大国--毕竟,核技术水平能力尚非一流的中国、没有理由做出让自己国土安全风险高于他们的政治决策。
中国是核电领域的后发国家。美国/欧洲/前苏联/日本等在其大规模发展核电的历史阶段,其国际安全环境包括自我安全感均远远优越于中国,但此后均进入了相对的发展阻滞期。而随着国际形势变化、国土安全观念深化,已没有国家会再选择高比例核电的电力结构。目前,美国/欧洲/俄罗斯年度发电量中的核电比重在15-25%左右徘徊不进,德国弃核运动已经长期化,日本核电比重则从30%下降到5%左右;而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披露,"核电占发达经济体发电总量的18%"。
而目前中国的情况,虽然表面上看,核电在全国发电量中的比重仅5%左右;但如果深入观察上述9个相对适宜发展核电的沿海省市自治区的发电量结构,就会发现,除地质构造较差的上海/江苏以外、其它7个省区,已经普遍达到、甚至即将超过目前各核电技术大国的平均核电比重,中国核电在平均风险以下的发展空间已经很小!
核电发展,是有安全天花板的。比照环保领域的"环境容量"理念,自十四五开始,国家应明确"控制核电密度"的基本规划原则,定期审视各地区发电结构中的核电比重,比照各核技术大国的平均水平、设置限制性的界限,杜绝核电不受限制地发展,从根本上控制风险。
三、中国核电的技术能力问题
在宏观层面甄别区位、控制密度的同时,技术能力也是核电安全的重要基石。而核电技术能力的基本含义
一是尽快达到足够高的技术水平,项目层面应达到足够高的技术与质量,企业层面应拥有足够高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此同时这一进程必须尽量短,不在自己国土上留下过多技术不够成熟的核设施、不让过多的核电站长期受制于人--而这,势必需要专注技术、精耕细作、将每一座核电站均做成样板。
二是长期保持足够高的技术水平,在所处的每一历史时期均应力争国际一流的竞争能力,在世界核电发展的每一步都不落后,也即在产业层面、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应有意识地长期养队伍、养竞争力、养技术进步潜力--而这,势必要求在区位与密度的天花板之下,有意识地控制节奏、预留空间,而将眼光投向全球以及更长的历史。
目前中国核电技术能力存在较大的风险:
一是现有技术能力不足,近年国内部分核电站建设过程中,因技术不成熟、自主技术能力匮乏而出现施工拖期、大幅超预算、降低安全监管标准等被动局面;在国际市场上,即使有国家层面的强力推广,依然没有获得足够的认可,虽是最大核电市场却远非核电技术大国,仅拥有较大规模的施工队伍而远未真正拥有技术领域的话语权,仍处于世界核电产业链的中下层。
二是技术提升空间有限,中国核电在技术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机组数量即将世界第二,按照一些人呼吁的"十四五"期间每年上马6-8台、很快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但与此同时,则意味着留给中国核电提升技术能力的空间已经很小--中国与美国国土面积相当,在超越美国的核电站数量之前(其大约一半是内陆核电),中国核电有何理由将自己国土的风险裕度快速用满?如果将这些风险裕度用满、还练不出世界一流技术,如何走向国际市场?进而、十年之后呢、继续用中国的国土来练手+养人吗?!
三是对可持续发展"集体无意识",近年一些人呼吁"十四五"期间每年上马6-8台核电机组,按照核电机组建设周期5-6年、此即相当于大约40台机组同时在建的目标情景,显然远远超出了"维持合理产能、维持队伍平台"的借口,世界上(仅美/法/中/日核电机组总数超过40台)没有哪个核电技术大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提升与维持技术能力的!40台机组同时在建的目标情景,显然一未考虑国土安全、密度控制的天花板,二未考虑中国能源及电力需求峰值临近的空间,三未考虑长期持续提升核电技术水平的预留空间,甚至未考虑自身技术能力安全能力不足的现状,而仅仅反映了当前中国核电业界对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集体无意识"、完全缺乏国家层面应有的战略高度与决策思考能力
--对比中国军工,在近年举世瞩目的"下饺子"模式之前,是通过"小步快跑"模式、走完了其他海军强国几十年的技术进化之路,即每一代技术只生产少量的典型产品进行验证和技术积累,取得成功后即快速进入下一代技术的研发,如此快速迭代、往复循环--那么,在存在国土安全天花板的核电领域,在现有技术能力安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凭什么就胆敢提出"每年上马6-8台"的规划目标呢?!
总之,对于习总书记"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对于克强总理"推动核电装备走出去"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每年上马6-8台"在政策逻辑上完全是背道而驰,这种40台机组同时在建的大干快上发展规划,缺乏应有的产业长远发展考虑与基本的国土安全责任意识。
而为了在有限的发展空间以内,实现中国核电技术的快速提升与持续发展,必须汲取美国/前苏联/日本/法国等核电技术大国发展进程大起大落、人力/财务/技术发展缺乏持续性支撑的教训,从"十四五"开始、严格控制中国核电的增速。
一是从国家层面,将积极发展核电明确为"积极发展核电技术",严格安全监管,加强技术督导,开展不同路线的技术积累、不急于大批量产,严格控制境内核电发展的节奏,细水长流,小步不断,为长期稳定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二是从行业层面,应积极研究探索真正可持续的体制机制,包括长期保护站址资源,长期维持项目平台,长期保持专业队伍,长期获得财务支撑,长期坚持国际合作等,对现有核电产业体制/产业政策进行梳理与优化;
三是从企业层面,国内项目立足示范、精耕细作,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同时放弃奢求、鼓足勇气,将企业发展的战略眼光瞄准国际市场--中国核电是目前全球最重要的工程力量之一、并拥有最大规模的实践与进化平台,只要真正把精力与资源放在不断磨练提高技术上,何愁没有发展空间?何必死盯着自己祖国的国土?
--俄罗斯现有核电机组35台、日本42台就已都是重要的核电技术国家,如果中国核电在建+在运62台的积累都不能形成世界一流的竞争力,何谈大国重器?谈何国家名片?!
四、中国核电的产业制度问题
屁股指挥脑袋,产业体制决定企业行为。目前中国核电业界对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集体无意识"、在技术能力不足阶段即盲目追求大干快上的重要因素,在于现有核电产业制度的过度商业化趋势,由此也孕育着安全风险。
中国需要强大的核工业,核电作为中国核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得到国家极度优厚的政策扶持,在投资、土地、定价、上网等等各个环节种种倾斜。
以电量上网为例,近十年以来,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日益宽松,逐步形成供过于求的态势。2010-2019年,全国平均发电小时数下降了近20%,但核电小时数仅仅下降了5%左右。由此造成,核电小时数与全国平均小时数的差值逆向扩大、从每年3100左右扩大到3600左右,两者比值则从1.7左右提高到1.9以上。
种种优厚的政策倾斜,使核电机组从各类发电机组中脱颖而出,一旦投运即成为几乎不停的印钞机,由此引发企业行为的种种扭曲,
一是,若干无核电技术背景的企业觊觎核电牌照所带来的超额利润,纷纷以圈占核电站址资源等方式介入核电业务;
二是,多方觊觎造成站址保护的时间跨度加长、成本增加,进一步助推各项目之间激烈竞争,从有关企业到当地政府、各方利益一致推动核电大干快上,无法再安心于持续有序开发;
三是,原有核电企业投资收益过高、现金流过剩,引发境内境外大规模的非主业多元化投资,对于核电主营业务的资源与精力投入显著分散
--以中广核为例,在拥有2700万核电装机的同时,截止2019年底、其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近2000万,大量资源与精力已经转变方向。目前,中广核已是中国第四大新能源业主、第二大光伏业主,甚至其企业战略定位、都已从核电企业改为所谓清洁能源企业。
总之,国家给予核电企业种种优厚政策倾斜的本质、其实是一种特许经营的产业制度,本意是让核电企业不必过度纠结于营利/分红/扩张/业绩,从而能够专心于本职专业,专注于不断磨练提高技术水平,支持国家核工业体系长期可持续发展,积聚实力早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但显然,由于现有核电经营机制的经济回报过于优厚、同时对于技术进步的监管与激励不到位,中国核电产业目前已经逐步走向过度商业化的误区--人力/资金/领导精力/政治资源等偏离正业,盲目追求规模速度而不能专注于技术、不愿意长期坚守稳步精进,过度追求企业经济指标而漠视淡忘国土安全等社会责任政治责任--这样的产业体制亟需调整完善,应从规模发展型尽快向技术进步型的体制模式转型。
五、中国核电的监督决策问题
"十四五"是中国核电的关键时期,国土区位的负面评价,密度控制的界限设置,完善产业制度、抑制过度商业化,引导企业专注技术、精耕细作、持续发展,这些,都亟待国家层面的宏观统筹、科学决策。
但目前,中国核电领域的舆论监督氛围极不正常。
例如,笔者在网上搜集核电有关信息资料时,偶然发现并不相识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王亦楠老师,竟然因发表质疑性文章、对核电安全技术问题提出一些不同意见,而在网上被有意识地进行攻击,一是公开点名挑衅约战,二是发布丑化侮辱性漫画,三是持续数年纠缠不休,四是牵连非核文章广泛骚扰,五是此类言行长期挂网竟不被清理、以吓阻更多人闭嘴。如下网络截图所示,这些已经完全不是正常的学术交流与政策讨论,而完全是人身攻击+控制舆论+绑架决策,完全是对人不对事
--引用网友们的评价即"读核电系统内的人写的核电文章,觉得王亦楠人品有问题;读王亦楠的文章,会觉得核电有问题。"
--或如网友所呼吁"别老研究王亦楠,研究王亦楠提出的问题行不行?要我看,这些问题你们根本就说不清楚,所以就整天研究王亦楠!"
但在公共政策领域,必须有不同的声音!
中国的特高压,恰恰因为一批专家+媒体,十几年持续的质疑监督"拖后腿",才使一个行业内的专业问题、成为一个公共的话题,迫使有关企业耐下心来放慢步伐专心技术不断纠正,把预想短期大干快上的事情用10年15年一点点精耕细作不断完善,才形成目前的国际一流技术能力;而作为对比,中国高铁,08-09年间借四万亿"铁公基"契机大干快上、听不到反对与质疑的声音,很快就是11年死伤上百的(温甬)安全事故+长达六年的降速"补课",付出诸多本非必然的代价
--笔者在电力行业已近三十年,历经特高压、智能电网、新能源、电力体制改革等等多种争议话题,深深感受到,公开的舆论监督+有分量的反方质疑,这是重大课题科学决策的必须!技术进步是无法阻挡的,但必须在经历质疑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健康发展。
不论特高压、高铁、还是核电,这些国家名片级别的重大产业发展,特别是核电这样--涉及国土安全、事关政权基础、无法补课悔改,发展空间有限、多种问题显露、却强烈抵触外界监督评价--的敏感领域,更是必须有媒体公开,必须有挑毛病的人,必须有提不同意见的人。
相比中国特高压、高铁所经历过的阻力与挫折,中国核电如果始终沉浸在2011福岛事故后"被连累/被冤枉/被压制"的悲情语境,面对公开质疑如果始终是这样强烈抵触人身攻击的舆论监督气氛,这本身就是对于科学决策、安全发展的最大风险!中国核电的战略规划,有必要从侧重能源供应/能源结构的能源管理机构、从侧重经济发展/规模速度GDP的政府发改机构,进一步走向社会公众。
"十四五"是中国核电的关键时期,是大干快上"每年上马6-8台"一猛子冲上机组数量世界第一?还是在国土区位、密度控制、技术能力、产业制度、监督决策等诸多孕育安全风险的环节,进行更加审慎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思考?进行更多公众参与的、更加公开透明的讨论与决策?抉择在即,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