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以油气合作为主的能源资源开发产业一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领域,除了体现“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外,能源资源开发应该是紧随其后了。而且熟悉中国与周边国家油气合作的人士都知道,油气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先发优势的产业,中国石油企业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事油气投资与合作。若论合作的规模、产业的成熟度、业务链的全覆盖度等,那么“排头兵”非石油天然气莫属。
有业内专家认为,“一带一路”就是“油气之路”,简称“油路”。这话可能有失偏颇。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带一路”地区(特指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68个国家,不包括非洲、美洲等“一带一路”延伸地区)的石油探明可采储量、产量和出口量占到全球的55%左右,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产量和出口量占到全球的70%以上。
本书不谈“一带一路”地区油气资源的丰富程度,不谈油气项目投资的规模程度,也不谈中国石油企业过去20年在“一带一路”地区的巨大成就,更不谈当前再次引起高层和民众关注的石油安全问题。本书只是通过剖析过去20年中国油气与世界的交往,特别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地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贸易等实操情况,试图梳理和总结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既是一种经验总结与回顾,更是未来如何更好地与周边国家进行油气合作的指引。概括为“十大黄金法则”。
法则一:以通为本
“一带一路”建设的本质内涵是“互联互通”,其核心就是一个“通”字。“通”是中国文化精髓中最具意境的一个字。当一切变得通达和畅通后,“一带一路”建设将水到渠成。什么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政府、企业和市场应该关注和重点推进的?应该首推着眼于“通”,能够体现跨地区、跨国别、跨文化,互利共赢、造福当地的大型特大型项目。从这个角度讲,目前正在推进的跨境高铁、公路、航运、油气管道等项目,应该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
具体到油气合作,过去十年逐步构建的、横跨我国西北、东北和西南边境的三大油气管道建设与运营堪称“以通为本”的典范。就拿中国与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来说,这条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投资和建设的天然气管道系统,起自土库曼斯坦,过境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最终到达中国西部边陲的霍尔果斯,由A、B和C三条平行管线构成。目的是将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主要气源地)、过境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也是辅助气源地)输至中国,满足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对天然气的消费需求。自2009年12月投运以来,中亚天然气管道已累计向国内输气超过2000亿立方米。目前该管道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海外天然气进口通道。这正是“通”的力量在天然气合作领域的体现。
未来一个时期,打造基于“一带一路”的油气互联互通体系依然是 “一带一路”地区多(双)边油气合作的重中之重,特别要注重构建天然气联通体系,通过利用天然气这一清洁能源实现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低碳环保发展。中国将来不仅是油气消费中心,还是油气交易中心和枢纽中心。通过中国这一未来的“枢纽中心”将中亚、中东的油气与东北亚、东南亚的消费市场连接起来,真正在亚洲中东部地区打造一个互联互通的油气供需、运输和贸易体系。
法则二:道法自然
“一带一路”倡议说到底是一项源于中国,承载汉唐盛世和未来中华民族复兴的光荣与梦想,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包容性全球化的中国式主张。肯定要通过“路”将周边国家乃至世界各国连接起来,实现互联互通。但更重要的是要“行大道”,以“道”留人,以“道”服人。“道”是中国文化、中华文明的最高哲学范畴,也是全球公认的中国最高哲学智慧。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还得讲究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不必着急,不必刻意为之,是“大象无形”。“一带一路”倡议很宏大,但真正做起来要关注细节,务实推进。务实推进的精髓本质就是将“一带一路”之道化于无形,这样才能在特定的情况和条件下,将其运用自如、表达殆尽。
道法自然的理念落实到油气合作上,就是在油气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要讲究“只做不说、多做少说”的经营哲学。过去20多年,中国石油等大型石油央企在海外投资的过程中,较好地贯彻了这一理念,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何要坚持“只做不说、多做少说”?一方面,考虑到油气作为一种战略性商品,在别国从事油气资源开发本身就是很敏感的事,常常被资源民族主义者和好事的西方媒体和非政府组织所攻击,给合作项目建设运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只做不说、多做少说”绝非等同于“鸵鸟政策”,而是将投资和经营充分融入当地,不刻意凸显自己,与当地形成紧密的共同体,真正做到“大象无形”“大巧不工”。
未来一个时期,道法自然依然是“一带一路”地区油气合作的主流经营哲学。
法则三:大处着眼
我国官方曾经给“一带一路”倡议定过调:“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顶层设计。那么如何实施好呢?还是内圣外王的曾国藩说得好,大处着眼、小处入手。
大处着眼也就是说要具有战略思维和大格局,从大的方面、全局高度谋划好干事创业的纲。具体到油气合作,我们知道油气合作有着成熟的国际惯例可循,是以石油合同为准绳,遵照石油合同有节奏地安排投资、进行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通常,普通石油合同的合同期是25年左右,一些长周期的石油合同,比如租让制(Concession)合同的合同期甚至长达60年或者更久。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进行长达数十年、累计投入高达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的重大经营活动,投资者在合同期内可能要经历数个执政党、数个总统。这就决定了从事油气合作必须要“大处着眼”。
“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大处着眼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析合作项目所在地区的地缘政治环境,合作的油气田存不存在领土争端以及将来油气产出外销时会不会遇到阻碍等;二是分析合作项目所在国的政局稳定性、国家政策的延续性,搞好与本届政府和当政者的关系固然重要,但还得兼顾反对党、反对派的感受,避免遭遇“现任总统签约、继任总统毁约”的尴尬;三是分析项目所在国的市场竞合态势,搞清楚当地市场的主要竞争者、主要玩家,哪些是可以联合的,哪些只能成为竞争对手;四是分析项目所在国的社会形态、安全和财税金融政策环境等,把握好当地宏观政治经济的方向。
法则四:小处入手
大处着眼固然重要,但小处入手更重要。大处着眼是战略和方向,小处入手是战术和策略。“一带一路”油气合作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从小处入手。
项目合作的前期阶段,要注重“小”设计。设计是油气项目的源头,注重项目的设计方案,就要从概念设计和详细设计抓起。统计显示,一个项目的详细设计一旦确定,后续95%左右的投资和工作量基本确定,好的设计绝对是事半功倍,否则,后续花费再多的力量,也难以挽回项目在设计上的先天性缺陷。尤其在“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投资或经营环境不确定性普遍较高,把握源头显得更加重要,一定要改变轻设计方案、重建设运营的做法。
项目合同全周期过程,要纠缠小条款。合同条款是项目执行的根本遵循。“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市场欠发达、透明与合规程度较低,这时,合同条款的清晰程度对维系项目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往往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对合同条款一定要舍得花时间去纠缠,力争做到“吃干榨净”。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投资环境风险较高,存在不同程度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安全风险。对中方投资者而言,不可抗力的类别和事项一定要界定清楚,可针对当地情况,力争将一些不可控事项纳入不可抗力。再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要特别留意,力争实现在具有国际公信力的第三国仲裁,而不是本地仲裁或对方的友好国家仲裁。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控小问题。在“一带一路”搞项目投资和建设,一定要重视和严控各类小问题,如果稍有不慎,小问题就会酿成大风险,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项目建设过程中,典型的小问题往往出在工程质量上。最好的办法就是聘请具有国际资质的监理公司,采用“EPC+PMT+PMC”(工程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管理团队+项目咨询监理团队)三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模式,由独立第三方把控工程质量。
法则五:企业为先
细心的人会发现,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国内一直存在热炒“一带一路”的现象。畅想“一带一路”美妙前景的多,能拿出实质性、可操作性方案的少;政府、研究机构、学界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大会小会和培训讲座多,实际达成和签署的合作项目少;出书和写文章的多,开展实质性商务谈判和签约的少;政府在前台发挥主导作用多,市场和企业真正发挥作用的少。总体是务虚太多,务实太少;战略太多,战术太少。
习近平主席指出: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一带一路”建设应让企业先行、实业先行、市场先行。构建一个市场化的、以经济合作为核心的“一带一路”比什么都重要。
要知道,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已经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和市场合作基础,下步可依托“一带一路”构架迅速巩固和扩大合作空间。中国石油企业在“一带一路”区域内从事油气投资与合作已有20多年的时间,形成了明显的先发优势。“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石油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带”内油气业务,打造油气合作“转型升级版”提供了难得的契机,理应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合作。其他来自公路、铁路、电力等产业的企业目前也已在“带”内有较大规模的投资,需要借助“一带一路”建设东风,顺势而上。
要知道,相比政治先行、战略先行、文化先行抑或金融先行,企业(经济)先行遭遇的阻碍和风险小得多,更容易取得成功。众所周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直遭到美国、印度、俄罗斯、日本等与中国有地缘政治冲突或文化价值观冲突的国家的质疑、抵制或变相抵制。如果大张旗鼓地推行我们认可的政治体制、价值观,则“中国威胁论”等妖魔化中国的言论和势力将呈几何级数放大,将对推行“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极大阻碍和风险。因此,今后一个时期的“一带一路”建设,应本着求真务实、稳健推进的原则,倡导企业先行、经济合作优先。
要知道,让企业先行意味着“一带一路”建设将拥有稳固的经济基础,只有经济基础牢固了,“一带一路”倡议这个“上层建筑”才能稳定、可持续。企业的本质是逐利的。让企业先行意味着中国的企业在“一带一路”开展国际化经营的核心目的是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只有我们的企业赚钱了,“一带一路”建设才能惠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推动政治、战略、文化、体制机制等全方位的合作和接轨。企业能否盈利是“一带一路”建设是否长久的生命力所在。
法则六:项目为要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石油企业海外资产、油气产量、利润和贸易量中,超过50%的份额来自“一带一路”地区。总的来看,“一带一路”已成为中国石油企业的核心油气合作区,已成为石油央企海外油气产量和效益的重要来源地。国际油气合作惯例已经一再证明,油气合作项目本身才是储量、产量和收入效益的源泉。搞好“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实际上就是搞好项目投资与合作。油气项目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载体。
未来一个时期,“一带一路”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中亚俄罗斯、中东和亚太三个地区)内的大中型油气合作项目,特别是跨境油气通道、贸易项目将是重中之重。
中亚俄罗斯地区的油气合作项目,重点要抓好跨越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并抵达中国的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抓好中俄原油管道的运营和管道二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抓好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的建设,按期建成投运,择机、稳妥推进中俄天然气西线项目;抓好跨境管道沿线现有各大型上游勘探开发合作项目的建设和生产,充分发挥应有的油源地、气源地作用;抓好社会影响力大的炼油化工项目和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及装备制造项目,在当地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中东地区的油气合作项目,重点要抓好中国石油央企在伊拉克地区的大型油田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抓好中国企业在伊朗地区大型油田项目的建设投运和投资回收,防范美国恢复并加强对伊朗制裁给中国企业带来的风险;抓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在沙特阿拉伯(以下简称沙特)的炼厂项目、天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此外,目前阿联酋已上升为石油合作的热点地区,应乘势而上,抓好中国企业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大中型油气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同时,还要抓好阿曼、卡塔尔等国的油气项目合作。
亚太地区的油气合作项目,应充分关注缅甸,抓好中缅原油管道的投运,与国内下游炼化市场保持协同;择机拓展有效益的炼化项目和孟加拉湾海域的勘探开发项目,寻找大型的油源、气源,以期为中缅油气管道贡献更多上游资源。充分关注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印尼是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提出之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印尼主要是通过获取新项目弥补现有项目的产量递减,保证中国石油企业在印尼拥有相对稳定的业务规模和投资回报。
法则七:合作为根
在“一带一路”乃至全球其他地区投资开发油气项目,不要唱“独角戏”,不要占有100%的股份,把项目搞成中方独资的,这样所有的压力和风险都得由中方一家承担。中电投(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国际公司)在缅甸的密松水电项目系中方独资项目,前期投入已达数亿美元,后被缅甸政府强行叫停,直到现在尚未恢复建设。如果当时这个项目哪怕西方公司(最好是欧美公司)只有10%的参股股份,缅甸政府都不会(或不敢)轻易叫停此项目,这就是“抱团取暖”的力量。因此,“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多搞中方、西方和本地企业联合参与的合资合作,少搞独资项目。一定要把多方合作进行到底,讲究五湖四海,合作多赢,合作为根。
中亚、中东、阿富汗及周边等地区是“一带一路”的重点地区,这一地区的国家的一个共性特点是不完全依赖于某一个大国,基本上是在走“平衡”的国际合作路线。当前,这些国家在经济合作和获得外来投资上更多依赖中国,在政治或者军事方面则更多依赖美国、俄罗斯等大国。这就造就了中美两国企业在上述地区有一定的互补性,更容易形成“强强联合”之势,以“联合体”或者“合资公司”的方式在当地开展投资和运营。最为典型的案例是在伊拉克,美国最大的石油企业埃克森美孚公司和中国最大的石油生产商中国石油在伊拉克南部西古尔奈油田开发上成功进行了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油田开发建设顺利推进,目前该油田的年产量已达2000万吨。中美两国企业合作共同开发伊拉克市场的例子完全可以在“一带一路”其他国家复制。
法则八:共赢为魂
可以说,互利共赢、合作发展是每个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企业都应该遵循的理念和原则,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地区从事投资与合作更要坚持该原则。“一带一路”倡议根本目的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没有共赢,何来共同体?共赢是“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实施的“灵魂”所在。而油气作为敏感度高的能源资源开发产业,时常受到外界的质疑,时常与国家主权和地缘政治挂钩,在合作的过程中更要强调“共赢”。
实际上,中国石油企业过去20多年在“一带一路”重点地区的投资与合作总体上遵循了“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原则。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合作为例,中哈油气合作20年,构建了一套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及管控体系,奠定了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能力,树立了中国石油企业良好的国际形象。仅中国石油一家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累计社会公益投入就超过3亿美元,累计上缴税费超过400亿美元,为当地提供的就业机会超过3万个。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称中国石油旗下的阿克纠宾、PK等项目是“中哈合作的典范”,还有多个项目获得“最佳社会贡献总统奖”。中哈油气合作基本上把“共赢为魂”落到了实处。
衡量是否互利共赢的标准就是,你在东道国的行为与当地社会的期望相吻合。要做到思维全球化,行动本地化,融入当地社会。
未来一个时期,“互利共赢、合作发展”在“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除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应在“本地化运营”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当地雇员的比例,特别是中高级雇员的比例;在项目建成的采办服务上,要按照既定的“本地含量”规定,采购当地的物资和服务,推动当地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当地化的一个直接效果就是公司的安全风险大大降低了。就像约翰·布朗在《超越商海》这本书中说的:“我们认识到,即便你不惜巨资把自己武装到牙齿,若没有当地社会的积极支持,你一样无法摆脱外部威胁。”
法则九:守住底线
守住底线实际上就是树立底线思维,控制好那些对企业和项目合作有着重大威胁的风险。毕竟,有些错误、有些风险,一旦碰上且不能有效管控,企业和合作项目离死亡也就不远了。所以,重大的风险必须把控好,守住不因重大风险对合作项目产生颠覆性、不可挽回影响的底线。
第一是守住不因社会安全风险(最突出的就是暴恐袭击和绑架)对合作项目造成“毁灭性”打击的底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高政治风险和极高安全风险国家,比较突出的就是中东地区、南亚地区和中亚地区。安全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暴力恐怖活动,当前呈现恐怖主义全球化、恐怖分子本土化、恐袭方式简易化、袭击目标多样化的态势。
第二是守住不因沿线国家政局变化对项目产生颠覆性风险的底线。政治和政局风险很麻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强权政治、强人政治。这些国家的总统在他们当政的时候,往往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很好,但一旦总统去世或者遭遇突发事件,整个国家往往会变天,给既有油气合作带来巨大甚至是毁灭性风险。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此类风险难以防范,只能未雨绸缪。不仅跟“台上的人”打交道,也要跟反对派处好关系。
第三是守住不因地缘政治风险对项目造成重大冲击的底线。地缘政治冲突表现在企业行为上就是,双方的企业在某一地区、某一领域发生激烈角逐和“死磕”。比如日本和中国的企业在“一带一路”乃至全球范围,针对能源、铁路、高铁、港口进行全方位的竞争。当然,地缘政治新态势不一定全是坏事,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地缘政治的变化,可能会带来更多或意外的合作机会,另一方面也可能使整体风险急剧增大。
第四是守住不因金融风险对项目效益造成惨痛损失的底线。特别要防范利率、汇率异常变动给项目运营带来的风险。像哈萨克斯坦这样的“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其货币政策紧跟俄罗斯卢布,如果卢布贬值,坚戈极可能就会贬值。2014年的一次贬值非常迅猛,坚戈一下贬值23%,这对外国企业而言几乎是灾难性的。
法则十:做好自己
所谓做好自己,就是提升自身的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只有做好自己、练就一身真本领、硬功夫,才能在“寒冬”或“逆流”突然来临时撑得住、活下去。高超的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体现在多因素、多维度上,但以下三方面尤其重要。
首先,在合作项目前期评价阶段,能否为项目构建一个正确的经济评价模型。经济评价模型本身的构建相对简单,无非就是一套Excel表格、函数和算法,但模型中各种参数的选取至关重要,比如油价、预期产量水平、折现率、税率、汇率、预期收入与利润等,其背后反映的是我们对未来油价的预测准确度、对油气田预期储量和未来产量水平的预测到位度、对项目合同条款的理解到位程度、对东道国财税政策的掌握程度、对当地经济和金融乃至安全环保情况的了解程度等,实际上反映的是我们的技术能力和商务能力。通过经济评价,才能计算出项目的净现值(NPV)、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IRR),而NPV、IRR等才是评判该项目能不能干、未来能不能赚钱的依据。
其次,在项目动工上马后,能否按照既定的进度、批准的预算,高质量地把项目建成投产,实际上是考验项目管理能力。“一带一路”地区大型油气项目的投资动辄几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建设周期一般3~5年,这么短时间、这么密集的工作量和投资强度,绝对是对投资者综合能力的考验。对内部而言,要精准协调好勘探、开发、钻井、工程建设、采办、预算、财务、后勤(上下游一体化的油气项目还包括管道、炼化)等团队,使他们各司其职、无缝衔接;对外部而言,要统筹协调好各类承包商、服务商、供应商等,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服务工作。
最后,应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商务运作和利润筹划能力。诚然,油气田的地质禀赋和合同条款奠定了海外油气合作项目盈利的基础,但好的商务运作模式在于帮助作业者靠“过程”赚钱,而不仅仅靠“结果”赚钱。项目运营过程中是否能把握价值创造的关键、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反映了石油企业的内在竞争力。比如,BP公司作为伊拉克最大的油田鲁迈拉油田项目作业者,2009年接管该油田后,立即着手在伦敦筹建上百人的、专门服务于该项目的技术和商务团队(RST,Rumaila Supporting Team),并通过协议方式与伊拉克政府达成一致,在为项目提供技术和商务支持的同时,向政府和其他合作伙伴收取高额专家咨询费。每年,RST为BP公司贡献的净收益高达1亿美元以上。
以上就是梳理出的“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十大黄金法则,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