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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能源平价上网

2019-08-05 15:20:09 中国能源网   作者: 陈明灼  

4月,发改委相继发布了多个文件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这是自1月以来,发改委、能源局部署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最为密集的一月。这些政策说明了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今后,平价上网将逐渐成为新能源行业的主流。

根据国家能源局此前的规划,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以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随着国内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持续下降,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具备平价上网条件、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为了加速推进更多平价上网项目落地,风光发电产业管理规则自去年开始打破惯例,引入竞争性配置机制。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19号文提到:“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

这是国家主管部门对当前新能源发电成本的基本判断,19号文的发布预示了新能源平价上网步伐已经渐渐临近,此前所缺的只是项目建设方案和上网电价的确定。

4月10~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接连公布了《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新能源平价上网推进方案”和“2019年新能源发电建设管理方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在上述平价上网推进方案中,确定了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级,发改委要求各地区在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既然优先建设,就不得不考虑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所以,在这次征求意见中明确给出了各类电站在电量消纳方面的优先级别: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若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则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次之;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再考虑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

可以说,年初的19号文给新能源平价上网项目扫除了很多障碍。但政策是出来了,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如何落地实施才是关键。

在征求意见中,提出了各地区协同落实平价上网政策的措施。简单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降低土地等非技术成本;二是要求电网企业负责项目升压站之外的接网等全部配套电网工程,减轻新能源发电企业的负担;三是对相关项目的售电合同进行规定。这些利好在政策中都进行了详细的归责,并注明了完成时限。

随后,4月1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召开了“2019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讨论会”。根据会议讨论结果,I、II、III、IV类陆上风资源区将要出台的“指导性电价”,分别为0.34元/千瓦时、0.39元/千瓦时、0.43元/千瓦时、0.52元/千瓦时,下降幅度范围分别在0.06元、0.06元、0.06元、0.05元。

4月末,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指出,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Ⅰ~Ⅲ类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为:Ⅰ类地区0.4元/千瓦时、Ⅱ类地区0.45元/千瓦时、Ⅲ类地区0.55元/千瓦时。更强调,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至此,发改委、能源局四月内连续发文,从项目建设方案到价格政策,2019年新能源平价上网过渡期政策基本成型。国家有清洁能源转型的需求,新能源无论是资源、技术和产业都有很大发展潜力。综合国内新能源发电成本和价格来看,在资源良好的地区,其发电成本已经具备了很好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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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新能源 ,平价上网